华联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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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 00:35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9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05年9月8日在北京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会议,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北京华联商厦河南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北京华联商厦河南有限公司90%的股权以67,162,357.51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华联商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表决情况: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由于本公司董事吉小安在华联商贸的第一大股东海南民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民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同时也是本公司第三大股东的大股东)担任董事长,本公司董事畅丁杰在华联商贸担任董事,因此,在表决该议案时,两名董事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华联商厦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北京华联商厦河南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华联商厦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北京华联商厦河南有限公司10%的股权以7,462,484.17元的价格转让给 北京华联广安门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由于本公司董事吉小安、畅丁杰在广安门华联担任董事,因此,在表决该议案时,两名董事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第一、第二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该项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原则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定价方法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6号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0号。 授权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地址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第一、二、三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1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