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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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09:3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中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5年7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2005年9月6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按照每1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支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5年9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中捷股份流通股股东。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期事项 1 2005年9月5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 2005年9月6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更登记日 3 2005年9月7日 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 条件的流通股 深市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 4 2005年9月8日 沪市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 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票上市流通 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中捷 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 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5 2005年9月9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 数计算 四、股票对价支付办法 每位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数量,按截止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更登记日该流通股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证券账户中持有中捷股份流通股的数量乘以0.45,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现行的《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零碎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