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000503)澄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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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00:22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资讯 行情 论坛)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近日公司通过网络获知,某报纸首先发表署名文章《超级大庄家周琦坐庄海虹七个亿进去25个亿出来》(以下简称文章),文章中将公司与美国Broadlane公司谈判等相关信息和股价波动、庄家操纵等联系在一起。 二、澄清声明 (一)文章所述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公司与美国Broadlane公司接触谈判过程如下: 2004年10月5日,公司开始与美国Broadlane公司接洽,商谈双方在医药电子商务领域进行合作的可能。2004年10月22日,双方签署在医药电子商务等领域合作谈判的意向书,意向书全文如下: 2004年10月6日和10月12日,海虹控股与Broadlane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可能性之协商。由此,海虹控股总裁康健先生与BroadlaneCEO董事总经理CharlesSaunders共同决定:双方将就建立可能的合作关系进行进一步的谈判,同时双方计划马上启动谈判程序。 但由于进一步谈判工作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此意向书并未公告。 在双方进行了初步考查和接洽后,公司邀请对方总裁桑德斯先生及相关人员来访中国,对本公司相关业务进行了解。并于2004年12月10日,在双方的安排下在北京召开了联合记者招待会。 其后,公司与Broadlane公司进行了多轮磋商,迄今尚未达成共识。截至目前,公司从未接到Broadlane终止或结束谈判的书面文件。 (二)公司及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未参预或协助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海虹控股二级市场的炒作。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九月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