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炭素:关于不能如期刊登临时报告的停牌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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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 00:46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简称:吉林炭素 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不能如期刊登临时报告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9月5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于2005年9月4日签订了《中国中钢集团公司重组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框架性协议》,对本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战略重组。 公司正在同吉林省国资委进行沟通,尚未取得框架性协议,不能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进行公告,申请将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928)于2005年9月6日停牌一天,于2005年9月7日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作出正式公告,并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5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