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2005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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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 10:39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事项。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9月2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北京西单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6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授权董事王斌。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 1890153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5.01 %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15300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2.43%。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5300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2.43%,通过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 0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提出的:公司拟投资额不超过1100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结果和实际工商登记注册额为准),与关联企业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议案进行了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关联企业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控制关系的本公司大股东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代表股份64,260,000股)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企业同受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控制的关联股东中国水产烟台海洋渔业公司(代表股份62,370,000股)和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代表股份62,370,000股)回避了表决。为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全部由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表决情况如下: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以同意153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全部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共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晓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 月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