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本公司法人股被冻结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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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0:09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本公司法人股 被冻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接控股股东中国中海直总公司8月31日函悉,因为下属企业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所产生的连带责任,其所持本公司法人股126,937,223股(占其持股数的43.2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72%),于2005年8月25日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05年8月25日起至2006年8月24日)。其将积极努力,争取尽快解决。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九月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