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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置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0:09 深圳证券交易所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于2005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05年6月1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出席6名,董事史晋川、汪炜、郭德贵因公务繁忙未参加;应列席监事3名,实际列席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会议合法有效。经参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扬州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2,8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详情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扬州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贷款28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6.72%,贷款期自2005年6月29日至2006年6月28日。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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