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电力:董事会四届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 01:12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和董事代理9人。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公司向铜陵发电厂五期扩建工程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弃权0人,反对0人。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铜陵发电厂五期扩建工程1台3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下简称五期工程),是国家发改委在批准铜陵发电厂四期1台3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建设时的预留项目。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安徽省电站项目清理及近期建设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5】1020号),五期工程被国家发改委列入2006年备选电站项目。目前,项目核准的各项条件均已具备。 本公司作为五期工程的主要投资方,为加快项目筹建进程,根据工程筹建所需资金,经本公司董事会四届九次会议研究同意,2004年9月6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市钟楼支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利用自有资金向五期工程筹建处提供贷款11,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04年9月7日至2005年9月6日。根据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决议,2004年10月29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四牌楼支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利用自有资金向五期工程筹建处提供贷款14,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04年11月2日至2005年11月1日。上述事项请参见《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 目前,由于五期工程尚未成立项目法人,为保证工程各项筹建工作顺利进行,本公司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决定将上述25000万元委托贷款分别展期一年,分别续签委贷合同,其中11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延至2006年9月6日,14000万元委托贷款延至2006年11月1日;五期工程筹建处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按季计息,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归还本公司本金和利息。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八月三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