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科技(000425)公司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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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00:44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变动情况
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5.53%的股份,以下简称徐工机械)通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徐工机械51.32%的股权,以下简称徐工集团)已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根据以上《股权转让合同》,徐工集团将受让以上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共计持有徐工机械48.68%的股权(其中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22.84%的股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有12.99%的股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有9.72%的股权以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3.1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徐工集团将持有徐工机械全部的股权,徐工机械将成为国有独资公司。 目前,徐工机械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手续和上述股权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徐工机械改制的进展情况说明 经向徐工集团了解,目前徐工机械的改制工作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中,徐工集团拟向外资方转让其持有徐工机械的部分股权,但具体股权比例及受让方尚未确定。目前没有向管理层奖励股权的说法。 此前公司已就徐工机械的改制情况发布过两次公告,详细内容见2004年6月25日和2004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深交所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