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深 泰:第四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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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 00:14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5年8月25日上午9:30在宝安区23区海关大厦19楼深信泰丰会议室召开,书面会议通知由公司董事长肖水龙先生于2005年8月15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包括独立董事4人),董事肖水龙、蔡锡民、华毛肃,独立董事洪乐平、张溯、潘玲曼共6人出席会议,董事丁力业、张晓洁委托肖水龙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王迎、邵华委托蔡锡民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孔雨泉委托张溯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共5人。会议由肖水龙董事长主持。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了200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经表决,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0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