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紫光: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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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15:2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近日,清华紫光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获悉,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根据《批复》,中国证监会对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并同意豁免其因持有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8655.3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本次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8655.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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