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科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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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06: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的召开和召集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5年8月20日(星期六)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王民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269,253,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9.40%。 (二)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58,515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人员调整的议案》 同意冯润民先生(冯润民先生的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69,253,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8,515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名称:颜克兵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附:冯润民先生简历 冯润民,男,汉族,江苏镇江人,现年39岁,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会计学副教授。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学生处科长,上海财经大学团委书记,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副教授、外语系党总支书记,上海文轩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华鹏集团公司高级财务顾问,张家港通达钢绳有限公司、上海西格赛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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