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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北的其它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00:11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讨论,由于公司资金被占用情况严重,为了尽快查清
事实,保障公司权益,减少公司损失,同意向公安机关报案。经研究报案方案后,公司于8月15日正式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8月18日正式对公司董事许正苟、原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斯庆和财务部部长助理蒋秋龙实行监视居住以协助调查。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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