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物流出让金原广场项目土地使用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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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 08: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经渤海物流董事会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秦皇岛市金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协议方式向秦皇岛兴龙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让金原广场项目所有剩余用地使用权约34,860平方米,出让金总额78,435,000元,其中2,843.5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5,000万元以兴龙地产公司承接金原地产公司所欠银行贷款本金方式支付。 该项目用地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46.1年。
金原地产公司于2005年8月16日与兴龙地产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协议》,该协议自签署之日生效。若金原广场项目土地用途调整方案不能获得当地政府规划部门的批准,双方所签《土地转让协议》将不予执行。 目前,出让土地仍抵押在债权人处。土地规划调整方案正在办理报批之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会产生良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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