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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股权转让事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 08: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特发信息(000070)股权转让事项

  特发信息日前接到第一大股东暨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份《民事裁定书》,三份裁定书分别裁定事项如下:将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131.37万股和1504万法人股按每股净值人民币3.09元的价格抵债给特发集团,将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987万股法人股按每股2.52元的价格抵债给特发集团。三份裁定书裁定的抵债股份数额共计4,622.37万股。

  公司还同时收到特发集团转来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87号《关于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性质界定问题的复函》和227号《关于特发集团所持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性质界定问题的复函》,两份复函明确上述抵债的股份过户后,股份性质由法人股转变为国有股。

  经向特发集团了解,因特发集团与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因三项经济纠纷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发集团在案件判决和调节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遂作出上述裁定。另上述抵债股份已经因特发集团的申请而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上述4,622.37万股股份过户后,特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由81,757,800股增加到127,981,500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2.7%上升为51.19%;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目前,特发集团正准备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得到批准后,将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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