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深市公告 > 正文
 

深纺织A、深纺织B分红派息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 00:17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纺织A、深纺织B分红派息公告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5年6月29日召开的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2004年度公司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5,12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6元现金红利(含税),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本公司将代扣社会公众股个人股东所得税,扣税后向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0.54元;国家股股东、社会公众股中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B股股东暂不扣税,每10股派发现金0.6元。

  B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6月30日)中国人民

银行基准
汇率
中间价(1港元=1.0649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8月23 日,除息日为2005年8月24日。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5年8月23日,除息日为2005年8月24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8月26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1、截止2005年8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2、截止2005年8月26日(最后交易日为2005年8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A股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于2005年8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记入股东证券帐户。

  2、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05年8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若B股股东在2005年8月26办理了深纺织B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3、国家股股东及高管人员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事宜:

  咨询机构: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六楼

  电话:0755-83776043

  传真:0755-83776139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五年八月十七日

  爱问(iAsk.com)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