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控股股东补充承诺的补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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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 08:2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为充分尊重和保护流通股股东权益,推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永新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之控股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在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作出了补充承诺。 现补充承诺如下:
在遵守原承诺的基础上,永佳集团承诺:永佳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每股人民币12.00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