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国有股权划转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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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 08:2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沙河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于8月2日接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深圳市国资委上报的《关于深圳市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划转问题的请示》作了批复,现对批复内容摘要如下: 1、同意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股份划转方案,将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持有的公司10,119,187股国家股划转给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2、国有股权划转后,公司的总股本仍为89,646,750股,其中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5,937,451股,占总股本的40.09%,股份性质为国家股。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尚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豁免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