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泊尔(00203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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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 08:2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对价方案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0.35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支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5年8月4日(周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苏泊尔流通股股东; 4、苏泊尔第一大股东苏泊尔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36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苏泊尔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3.50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24个月内其持有苏泊尔股份占苏泊尔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30%;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后的两个月内,若苏泊尔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每股人民币5.90元(若此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则苏泊尔集团将在二级市场上以不高于5.90元的价格增持苏泊尔股票,直至买足600万股或苏泊尔的股票价格高于5.90元;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苏泊尔集团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苏泊尔集团同时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若苏泊尔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发生被质押、冻结等情形而无法向流通股支付对价股份的情况,苏泊尔集团将代其支付因质押、冻结而无法支付给流通股的对价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增福和公司股东、董事长苏显泽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36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苏泊尔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3.50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苏泊尔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三、股权分置实施进程 序号 日 期 事 项 1 2005年8月3日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 2005年8月4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更登记日 3 2005年8月5日 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深市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期 4 2005年8月8日 沪市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期 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票上市流通 公司股票简称变为:G苏泊尔 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5 2005年8月9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四、股票对价支付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即余股的处理方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现行的《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零碎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