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宝国有股权划转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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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 00:06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划转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04年11月,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合并,组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划转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详见2004年11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上的公司公告)。2005年8月2日,本公司接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深圳市国资委上报的《关于深圳市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划转问题的请示》(深国资委[2005]94号)作了批复(国资产权[2005]689号),现对批复内容摘要如下: 1、同意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股份划转方案,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53,990,145股股份划转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2、上述股权划转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仍为181,923,088股,其中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53,990,145股,占总股本的29.68%,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在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中,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触及要约收购义务,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股权划转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二、备查文件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上市公司国有股划转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689号)。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8月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