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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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 00:44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05年7月8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全票通过关于出资8,000万元设立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兵器装集团公司拟成立财务公司集中管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成立的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5.2亿元,其股东构成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1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35,500(含600万美元) 68.272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8,000 15.393 河南中原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 5.774成都光明光电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1,500 2.895国营湖北华中精密仪器厂 1,000 1.926 云南西仪工业有限公司 1,0001.927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1.928 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 1.92合计 52,000100 由于该事项属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及下属6家公司之间的共同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尹家绪先生、徐留平先生、王廷伟先生、邓腾江先生、郭学武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7月15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