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忠
目前股票发行注册制是否“延迟”似乎变得扑朔迷离。日前有关人士透露,证监会[微博]高层在1月27日证监会[微博]举行的新春茶话会上表示,推行注册制方向不变,但目前还不具备实施的条件。据悉这一判断得到了部分专家的认同。
股票发行注册制已写入十八届三中公报,并在去年11月30日证监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予以明确,如今出现“延迟”信号确实令人不得其解。诚然,近年来的多轮新股发行改革,确实总有些不尽如人意,尤其是本轮IPO开闸以来市场依然乱象丛生,这使人担心一旦过渡到发行注册制,问题是否会更为突出。
不过,在讨论应否“迟延”之际,各界需明确导致新股发行弊端的真正成因是什么,如何正视市场力量,确立市场本位理念,及如何摆正公权他律与市场自律的关系等问题。未有效树立对市场敬畏的理念,最终将很难等来具备实施的条件。毕竟,中国的改革知易行难,不是找不到目标,而是在问题丛林中迷失航向。
其实,新股发行中诸多问题,根因就在于目前以发审委主导的核准制等现行监管框架体系。当前发审委本质上决定着企业上市准入的生杀大权,但其对IPO等的定价、信息质量的评审等却既不能为更不可为,因为企业究竟值多少钱,是市场机制问题,发审委不可能为相关风险资产确定一个接近于市场出清的公允价值。
不仅如此,环顾二十余载的股市历经,诸如上市公司在包括招股说明书等出现的信息披露不充分、虚假陈述,及各种利益输送和内幕交易等,鲜有发审委主动或被动担责。而发审委通过实质内容审批或核准的IPO,被市场看作是监管对企业IPO的信用背书,并替代投资者左右甚至决定其投融资菜单。显然,发审委一方面掌控自由裁量权较大的IPO生杀大权,一方面却对企业IPO前后出现的诸多问题不承担相应责任,这种权力与义务的不对等使企业IPO的各项准备活动实际演变成一种猫鼠游戏,即企业和投行潜意识地认为,IPO的各项准备就是取悦于发审委,而非市场及市场中的投资者,因而其本质上就是一种权力对市场的僭越,且这种僭越很难形成激励相容的自我纠错和矫正机制。
鉴于此,若能有效启用发行注册制,撤销IPO的“看门狗”发审委,并树立对市场的敬畏,相信市场力量,同时借鉴欧美成熟市场的监管秩序和制度,尽快推出护卫市场自律自治能力的集体诉讼、辩方举证和存疑和解等制度,促使证监会的监管资源从事前核准、事后惩罚,转向事中监管,构建一套护航程序正义的形式监管体系,致力于降低信息不对称性,为市场参与者的自利博弈提供市场良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形成“公权他律”与“市场自律”相得益彰的市场秩序。
由此可见,改革就是促使基于公法基础上的监管体系,对经济社会的变迁具有敏感性适应能力,而非骑驴找驴地把监管衍生出的套利交易问题,作为是否应放权于市场的交易筹码。包括新股发行注册制在内的任何改革,本质上就是以不破不立之果敢,把市场从权力牢笼中解放出来,让市场在程序正义的护航下,自然演绎出健康的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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