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证监会严厉罚单仍留四大遗憾

2013年09月02日 02:40  南方都市报 

  从这次证监会对光大证券的查处来看,大大出乎了市场预料,确实体现了“钢腕治市”的一些明显特征,从快、从重、高效,也让投资者看到中国股市的些许希望所在。但此次开出的“史上最严罚单”仍然还是给市场留下了四大遗憾:其一,虽该案被认定为是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但却没有追究四位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其二,对一再误导市场、误导投资者的光大证券董秘梅键的处罚偏轻;其三,没有追究上交所的责任;其四,没有督促光大证券成立投资者专项赔付基金,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史上最严罚单”的意义打了折扣。

  在8月30日证监会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了证监会对“8·16”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查处结果。

  根据对“8·16”事件的全程调查,证监会认定光大乌龙指事件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为此,证监会对光大证券开出了“史上最严罚单”——— 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亿元,同时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光大证券新业务;对四位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终身禁入证券期货市场的处罚;对董秘梅键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万元。

  照直说,证监会此次对光大证券的处罚大大出乎了市场预料。虽然说这次光大证券的乌龙指事件撞到了证监会的枪口之上,但证监会敢不敢向光大证券开枪却是投资者怀疑的事情。在“8·16”事件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全国证券期货稽查执法工作会议即在北京召开,证监会主席肖钢在会上批评过去的监管执法工作不敢动真碰硬,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有啃硬骨头的精神,坚决查处大案要案。肖钢同时表示,要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处罚上就高不就低。要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今后对案件的调查和审理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绝不能再出现积案压案现象。

  从这次证监会对光大证券的查处来看,确实体现了“钢腕治市”的一些明显特征。比如,敢啃硬骨头,办案效率高,处罚上就高不就低。很明显的一个事实是,证监会这次对光大证券查处的效率之高是前所未有的,从“8·16”事发,到8月30日通报查处结果,这期间只有10个工作日。而对光大证券的处罚实行的是顶格处罚,即处以5倍罚款,这是目前法律赋予的最高罚款倍数。因此,从证监会这次对光大证券的查处来看,投资者可以看到中国股市的些许希望所在。

  不过,尽管证监会对这次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查处体现了从快、从重、高效的原则,但此次开出的“史上最严罚单”仍然还是给市场留下了四大遗憾。

  首先从处罚结果来看,虽然对四位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终身禁入证券期货市场的处罚,但既然该案被认定为是内幕交易,而内幕交易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就有必要追究四位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但从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的通报来看,并没有表明要将此案或四位责任人移交司法部门查处。但愿这只是证监会的一个疏忽。

  其次对光大证券董秘梅键的处罚偏轻,只是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万元。实际上,由于梅键在对事件情况和原因并不了解的情况下,轻率地向记者否认市场上“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元乌龙指”的传闻,给市场带来的误导是十分严重的。而且在8月18日光大证券召开的发布会上,梅键还在忽悠投资者,比如梅键称:账上根本没有230亿元,绝对没有海外资金,是自有资金,也没有信用交易,不是账户透支。而根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8月30日的表述,光大证券的交易资金来源属于光大证券自有资金,实际上系统报单规模达到686亿的交易,由于交易所五档交易模式,挡回了一部分申报,实际到达交易所的申报是234亿元,最终成交72.7亿元。正是基于梅键一再误导市场、误导投资者,因此,只是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明显偏轻。

  其三,没有追究上交所的责任。虽然“8·16”事件发生后上交所通过网上发布会表示自己尽责了,证监会也表示交易所在其法律授权范围内已行使了其职责,但这仍然难以排除市场对上交所不作为的质疑。因为即便上交所不能取消乌龙指交易,不能采取临时停市措施,但至少可以向投资者发布一个提示性公告给予警示。实际上,光大证券“8·16”下午的内幕交易完全是上交所纵容的结果。试问从当天中午12:50到下午2:19这个时间段上交所到底做了些什么?既然上交所派出监管人员赴光大证券了解情况,为什么还是没能制止光大证券内幕交易的发生?

  其四,证监会没有督促光大证券成立投资者专项赔付基金,这应是证监会对光大证券乌龙指案件查处留下的最大遗憾,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证监会开出的“史上最严罚单”的意义打了折扣。虽然通过这张罚单证监会罚走了光大证券5.23亿元的罚没款,但投资者的利益却没有得到保护,因为证监会只是表示:对于投资者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受到的损失,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这在某种程度上等于是让投资者放弃索赔,因为内幕交易案的索赔目前还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法院很难立案,更难判决。更何况从法律的角度,投资者损失的认定也是非常困难的,投资者得到赔偿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最有效的赔偿还是像万福生科案中平安证券[微博]主动提出设立专项补偿基金那样,由光大证券设立专项赔偿基金来给投资者以赔偿。而在这件事情上证监会投保局应起到督促作用。

  皮海洲(独立财经评论员,职业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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