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6”乌龙指事件余波未平,矛头除了指向光大,亦指向了在当日“蒸发”一般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华社更是连发七文直指其“表现低劣”。在舆论与投资者的一再质疑之下,光大证券总裁徐浩明引咎辞职,上交所也终于在8月25日召开了网上新闻发布会回应事件。
这场新闻发布会,与其说是回应,不如说是上交所的自辩,对于为何没暂停交易、为何没及时公告等质疑,上交所准备了一大堆理由,中心思想是“我已尽力,罪不在我”。其新闻发言人引用“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指出避免越位与缺位,而市场人士则认为其明显存在职责缺位,理由苍白无力难以令人信服。
对上交所最大的质疑,莫过于在11:06至14:30的这段时间里,出现惊天暴涨,上交所却未采取临时暂停交易措施,有渎职之嫌。上交所对此最主要的自辩理由是,此次事件不满足《证券法》“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系统入侵等造成的无法正常开始交易、无法连续交易、交易结果出现严重错误、交易无法正常结束等情形”的临时停市条件。让法律依据不足充当临时工,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上交所在陈述海外市场很少临时停市时也提及,发达国家对于临时停市的适用情形、标准、程序等均有严格、明确的规定,而这里以法律依据不足为由等于承认在设置条款时就没有把乌龙指这类重大突发事件考虑进去,何尝不是一种监管缺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2010年发生的道指“9·11”后规定,只要交易资产的价格在5分钟时间内发生异常大幅度变动,其交易就被暂时停止;而光大乌龙指事件发生后,上交所不仅不对法律漏洞加以反省,反以此为推卸责任的理由,显然诚意欠奉。
没有临时停市或许还情有可原,2分钟内71只大盘蓝筹股集体瞬间涨停这样明显的异动,上交所居然没有任何警示也没有及时公告,实在是匪夷所思。同期发生的高盛错单事件,不仅纽交所发出了警示公告,纳斯达克[微博]和CBO T的自助预警都在当天上午发布了预警。即使不吐槽上交所以“前端控制层面目前尚难对逐笔订单就自营或经纪业务予以区分”而暴露的监管硬件问题,其自称11:06事件一发生的时候已初步发现是光大证券自营账户涉及异常交易,12点光大回电称策略交易系统或存在故障,12:50上交所才致电光大督促其在开市前公告相关情况。就算不追究在12:50之前上交所的低效和未作预警的行为,在12:50-14:19光大发布提示性公告的这79分钟内,亦明显存在不作为。似乎嫌纯粹不作为太“过分”,在已经初步确认是光大的问题后,上交所居然在不发布警示的情况下于11:40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发布了“上交所系统运行正常”的“辟谣”声明,在传言与疑问齐飞的当时,这一声明无疑产生了错误的引导。
比起因能力问题而不作为,更令人失望的是上交所事后推卸责任的态度。“耍太极”不是上交所的职责,“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才是。与其花时间在“耍太极”上,不如好好研究此类重大突发事件的熔断机制、预警措施以及再议“T+0”交易规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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