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
因8·16乌龙指事件停牌一天的光大证券,在复牌后并没有走出市场担心的连续跌停的走势。在经过一个跌停板之后,次日即在巨额资金的护盘下顶住抛盘的压力,低开走高,全天跌幅只有5.87%。面对光大证券在二级市场上好于预期的走势,有舆论认为,光大证券已基本上将利空兑现,言外之意是光大证券已经利空出尽,不再有利空消息的困扰。
这种观点未免过于乐观。光大证券之所以没有连续跌停,归根到底在于该股是机构投资者的重仓股,连续跌停只会进一步加大机构投资者的损失。为了减少损失,机构投资者只能采取“边拉边出”的炒作手法来进行集体自救,吸引跟风盘的进入。也正是由于机构投资者的自救,光大证券才没有出现连续跌停的走势。
但这显然并不意味着光大证券的利空兑现,被市场所消化。没有连续跌停,只能说是光大证券承受住了第一波利空的冲击,也即是乌龙指事件发生所引发的恐慌性抛压。实际上对于光大证券来说,真正的利空还在后头。
实际上,就在“利空兑现”的话音还未落地的时候,关于光大证券的新利空就接踵而至了。
根据8月21日光大证券发布的盘后公告,公司20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通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光大证券进行自查,同时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将被暂停。而根据21日晚光大证券发布的公告,公司21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限制业务活动监管措施的决定》,责令公司在8月19日至11月18日期间,暂停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并且也是在8月22日,光大证券董事会批准了公司总裁徐浩明提出的辞职申请,光大证券股票为此在22日下午停牌半天。8月23日,光大证券又公布了业绩下滑2.22%的半年报,同时预计三季报或将亏损。
即便如此,光大证券的利空仍然远未兑现完毕。
就公司总裁徐浩明的辞职来说,这只是追究责任的第一步。根据上海证监局《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限制业务活动监管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3]28号),除了在2013年8月19日至2013年11月18日期间,暂停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之外,还责令光大证券限期改正,并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徐浩明的辞职只是拉开了内部责任追究的序幕,显然还会有更多的人被追究内部责任。
当然,重要的是证监会的追责。
截至8月21日19时,证监会调查组结束对光大证券套利策略系统乌龙事件的调查,目前已经移交内部审理,正在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咨询,待相关工作完成后会及时公布。而在结果公布后,证监会还将对乌龙指事件作出处罚。从目前公开的事实来看,光大证券在乌龙指事件中至少涉嫌三宗罪:即操纵市场、虚假陈述以及内幕交易,尤其是内幕交易,性质十分恶劣。在没有向外界公开披露乌龙指事件真相的情况下,光大证券作为乌龙指事件的知情人,通过召开紧急会议的形式,在公司内部公开部署内幕交易事宜。而一旦违法违规成立,该没收的收入要没收,该缴纳的罚款要缴纳。而根据《刑法》规定,操纵市场与内幕交易的责任人,情节严重的都将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光大证券有关责任人将面临牢狱之灾,也不是没有可能。
还有一个就是对投资者损失的赔偿问题。光大证券的这次乌龙指事件,带给投资者的损失是巨大的。一方面在股指期货市场上先杀空后杀多、多空通杀,带给投资者的损失不少于百亿元。另一方面在股票市场,投资者的损失更是难以界定。既有买进光大证券股票投资者的损失,更有其他71只涨停股带给追高买进的投资者的损失,还有整个市场其他股票跟风上涨又回落带给投资者的损失。不论最终如何界定,投资者的损失都不是一个小数目。而要赔偿投资者的这些损失,即便不会让光大证券破产,也会让光大证券大出血,大伤元气。
所以,对于光大证券来说,更大的利空还在后头。对于这一点,参与光大证券股票炒作的投资者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作者为著名财经评论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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