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股票交易设置涨跌幅限制,其对市场所产生的影响是利弊互见的,它固然遏制了股价过于剧烈的波动,但也限制了交易的活跃。
一项交易制度的推出,首先需要的是公平,即所有的投资者在同一规则下进行交易,从这一点来看,现行的涨跌幅制度由于对上升与下跌实行同一标准,所有的投资者都必须服从这一规则,因此它没有影响到市场的公平性,这也是这项制度能够长期存在的一个根本原因。但是,现在上交所要实行的新的涨跌幅制度,尽管只在其准备开设的风险警示板这个相对较小的范围里实行,却已经从根本上颠覆了市场的公平秩序。
中国证监会近年来一直在大力倡导市场化,但是,从目前来看,这种市场化只局限在一级市场的新股发行定价上,而对于真正需要市场化管理的二级市场,依然有较多的行政干预手段。上交所此次推出的不对称涨跌幅制度,就是行政干预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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