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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关爱引发的通缉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1日 11:01  证券市场红周刊

  ■ 《红周刊》特约/胡东辉

  本周,一则对《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的通缉令震惊全国,舆论哗然。《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为报道了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凯恩股份所在地浙江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他所涉嫌的罪名是“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全国媒体纷纷声援《经济观察报》和记者仇子明,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遂昌县公安局的上级机关丽水市公安局很快认定遂昌县公安局刑拘仇子明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撤销对仇子明采取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道歉。

  看似保驾护航,实为看家护院

  事情至此似乎已告一段落,但事件背后暴露出来的地方政府为本地明星企业“保驾护航”的内幕还有待媒体进一步追踪。凯恩股份只是一家上市公司,为何凯恩股份一报案,遂昌县公安局没有经过起码的调查核实就轻易发出通缉令呢?因为背后还有遂昌县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在主导。凯恩股份其实是向遂昌县政府求助的,这是凯恩股份某主任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披露的,按他的说法,“我们是当地的明星企业,这是显示当地政府对我们的关爱吧”。

  好一个“关爱”!“关爱”到不惜滥用公家权力的地步。地方政府如此介入到本该由企业自行处理的问题之中,名为保驾护航,实为看家护院,不能不令人深感震惊。

  记者仇子明采写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的新闻报道,并且在自己所供职的《经济观察报》及报社网站上发表,属于记者职务行为。我们暂不分析所报道文章是否属实,退一万步讲,就算仇子明的报道完全失实,那也应该由《经济观察报》负全责,因为报道是通过报社这个媒体公之于众的,如果因此损害了公司的商业信誉,那责任在报社。公安机关如果要追究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的责任,应该是针对《经济观察报》,而不是针对仇子明个人。

  如果仇子明个人收受了凯恩股份的贿赂,或者以曝光相威胁对凯恩股份索贿,那么可以对仇子明个人追究刑事责任。但从现在公开的案情来看,上述情况显然不存在,因此遂昌县公安局滥用公家权力已属不争的事实,由此才被其上级机关丽水市公安局火速责令撤销通缉令并道歉。丽水市公安局到底是上级机关,比遂昌县公安局站得高,看得远,就在遂昌县公安局还在为通缉令的合法性辩护时,火速纠错,争取主动,否则后果不可收拾。

  不过,当遂昌县政府听信凯恩股份的一面之词,授意遂昌县公安局发出通缉令以后,实际上等于公开宣布《经济观察报》的报道失实,变相肯定凯恩股份没有问题,一旦最终事实并非如此,遂昌县政府和公安局还有什么公信力可言?

  政府角色错位危害性极大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人们有权要求其充分披露信息,新闻媒体也有监督权和评论权。内幕交易正是监管部门监管的重点之一,新闻媒体报道上市公司内幕交易情况属于正当的舆论监督。当然,毋庸讳言,其中也存在个别媒体以曝光相要挟,进行利益交换的不当行为。即使出现这种情况,只要记者个人没有直接收受“封口费”等好处,公安机关就没有理由追究记者个人的刑事责任。

  仇子明被通缉,表明现在的舆论监督环境相当险恶,上市公司的能量已经大到了可以左右地方政府为其动用公家权力为其看家护院的地步,这才是更让人忧虑的地方。

  政府在经济活动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现在说得比较多的是保驾护航,这其实是一种角色错位。政府应该扮演的是守夜人的角色,不应该随意表现出倾向性。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受经济利益驱动,偏袒明星企业,偏离了政府的基本职能。此次事件因为过于极端而惹祸上身,而大量的政府角色错位因为没有走到极端而被社会所忽视,比如站在开发商一边动用警力强制拆迁,借口特事特办而给一些企业走绿色通道,这些看似合理其实有违公平正义的行为对社会公序的危害极大。

  沸沸扬扬的“通缉门”倒是给了一个契机,一是借此彻底查清遂昌县政府在其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为政府介入商业领域敲响警钟;二是彻底查清凯恩股份到底有无关联交易内幕,给投资者一个明确的说法;三是明确记者职务行为不受司法追究,如有报道失实责任由其供职媒体承担。

  舆论监督是投资股市的一个窗户,如果这个窗户无法正常打开,那么股市的投资环境也必然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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