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记者频遭威逼利诱 上市公司负面新闻曝光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0日 08:38  上海金融报

  吴玥 

  《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为报道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而被凯恩股份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以“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网上通缉;曾报道过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及“公关灰幕”的《第一财经日报》驻福建站邵芳卿和《中国青年报》陈强2位记者的家属“纯属偶然”地在同一天遭遇车祸,随即,邵芳卿被领导安排携妻儿离开福建“休息几天”……短短几天,3位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负面新闻而身陷困境,使人不禁疑惑:上市公司的负面新闻几时成了不能碰的禁区?

  众所周知,上市公司具有准确、完整、充分披露信息的义务;媒体则拥有新闻自由的权利和舆论监督的责任。然而,出于种种原因,媒体报道上市公司负面新闻充满层层阻力。

  第一层,利诱。仇子明在其微博(http://t.sina.com.cn)中写道,“公司贿赂我5位数以上的钞票,不要;公司贿赂我一台笔记本电脑,不要。行贿我本人未遂,又以6位数以上的广告费变相行贿我的报社。”紫金矿业据悉则向前去采访报道的记者发放少则数千、多则上万元的“广告费”或“辛苦费”。

  第二层,威逼。仇子明在对凯恩股份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先后向浙江丽水遂昌县国土局、国资委、经贸委等相关部门提出采访要求,但均遭到拒绝,同时国土局工作人员还将其行踪第一时间告知公司。而在采访公司的过程中,仇子明又受到公司多名保安的威慑,并被公司党委书记强行复印下身份证。随着采访的深入,仇子明还遭到遂昌黑社会追杀,连夜逃到杭州。

  与仇子明受到的公开威逼相比,邵芳卿和陈强两人家属“纯属偶然”地在同一天遭遇车祸也使人无法不“合理怀疑”其为变相“威逼”。昨日,邵芳卿在微博上透露其被领导安排携妻儿离开福建“休息几天”,又为“怀疑”增加了一层可信度。

  第三层,法网。在威逼利诱不果后,上市公司还有一招“杀手锏”———法网。7月23日,遂昌县公安局因仇子明连续发表“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凯恩股份再调查:隐瞒的关联交易”、“凯恩股份电池业务前景不明巨额关联交易价值几何”、“新华资金被忽悠4700万元接凯恩股份‘飞刀’”等4篇文章,而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对其进行网上通缉。

  从法律角度来讲这一论据是否站得住脚呢?相关律师指出,首先,仇子明对凯恩股份的报道系职务行为,不应对其个人进行刑事追诉;其次,除非媒体故意使用虚假内容报道而损害被报道者利益,除此以外,无论报道准确度如何都不能判定其有罪;通缉是公安机关针对应当逮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在一定范围内通令将其缉拿归案的措施,遂昌县公安局在对仇子明未经调查的情况下进行通缉,完全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纯属滥用职权。

  昨天上午,丽水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后决定,遂昌县公安局对仇子明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而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其依法撤销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与此同时,紫金矿业公司副总裁、原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陈家洪因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于7月27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二级市场上,昨日,经历了一波下跌的紫金矿业大涨5.29%,显现出V型反转态势;而凯恩股份则放量下跌3.34%,开启了下跌通道。

  两件事情看似就此平息,然而其引发的现象却不得不令人深思。“如果连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负面新闻)都不能报道,中国还能发展什么股市?”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教授陈志武在其微博上的这句话,也是笔者想说的。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