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家上市公司应转持股份市值约639亿,其中金融企业占据半壁江山
证券时报记者 胡南
本报讯 在国有股减持暂停多年后,国有股“转持”方案终于浮出水面。上周末,四部门联合发布新规,要求新老划断后含国有股的公司境内IPO须按发行股数的10%向社保转持国有股。业内专家认为,此举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对市场可视为利好消息。而从充实社保基金这一战略层面考虑,通过将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其背后的意义和影响更显长远,因为这意味着国资养老正式起航。
初步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3月26日,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公司共131家,涉及国有股东826家,应转持股份约83.94亿股,发行市值约639.33亿元。按照相关规定,金融企业受上述政策的影响最为深远———截至3月26日,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金融企业共11家,涉及国有股东523家,应划拨的股份数为39.68亿股,按最新收盘价计算,这部分股票总市值约352亿元,几乎占了全部应转持股份市值的“半壁江山”。
其中,有多家大型上市公司需履行转持义务的国有大股东所涉及应转持股数都超过了1亿股,如中国银行、中国国航、工商银行、广深铁路、中国人寿、中信银行、中国远洋等大公司都榜上有名。具体而言,在上述11家涉及划拨股权的金融企业中,合计应划拨股份最多的为工商银行,将合计需划拨约14.95亿股至全国社保基金名下,涉及总市值约77.59亿元;其次为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分别需划拨9亿股和6.49亿股,涉及总市值分别为53.19亿元和27.86亿元。
就此项政策的出台,业界给予了充分关注。清华大学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对这一制度表示认可,他认为这是一个突破性的、历史性的制度安排。此外,他认为,该项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大小非问题。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也表示,该项政策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对市场可视为重大利好。李大霄指出,国有股转持政策减轻了大小限的减持压力,市场信心将进一步增强。而转由社保基金持有的股份,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禁售期的基础上延长三年禁售期,也将对市场起到稳定作用。
除此之外,中小投资者方面也对该项政策的出台寄予厚望———某大型门户网站的投票调查结果显示,虽然有部分受调查人士认为短期可能会对大盘有一定的冲击,但仍然有近七成的投资者认为该项政策长期将对市场构成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