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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热议转持:大利好考验谨慎之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2日 01:54  第一财经日报

  编者按:

  上周末,国务院决定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将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该政策“一石激起千层浪”,对于社保基金而言,国有股转持,为其提供了固定的、制度化的资金补充,对促进内需扩大消费亦有重要意义;对于市场而言,则提供了一个预期,即市场扩容的压力可能有所减轻,而在此时,市场亦担心,该政策的推出有可能加速市场调整。

  禁售期延长3年 流通秩序更趋规范

  王艳伟

  国务院近日决定,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即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由于该政策于上周五晚间公布,多数基金公司尚未来得及就此进行讨论。不过,CBN记者采访的基金业人士都认为,该政策对中国经济和股市影响正面。

  博时基金副总经理李全在接受CBN记者专访时表示,作为A股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社保基金在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方面做得非常好,在资本市场的多年磨炼下,相信社保基金的资产管理能力能使基金的保值增值得到保障。对A股市场而言,这意味着政府会全力支持其成为运作规范、值得投资的市场。李全认为A股市场的发展前景“很光明”。

  广发基金副总经理朱平则更愿意在中国经济急需扩大内需的大背景下认识这个问题。他向CBN记者表示,在过去几年中国经济的增长中,国有资产的比重不断增加,而居民财产的比重则在下降。目前,在全球经济发展困难,中国经济也难以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扩大内需成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方面。而比重较大的国有资产如何参与内需经济循环,也是重要课题。

  朱平认为,单纯看这项政策,不会对A股市场产生直接影响。但如果结合中国经济发展的大背景,对A股市场就有正面意义。

  这项政策同时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转持股份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禁售期的基础上延长3年禁售期。

  禁售期的延长,对当前的市场而言当然是利好。但是,在3年禁售期满后,这会否又成为冲击A股市场的洪流?

  对此,李全认为,从近两年的大小非减持情况来看,小非的减持行为更加活跃,而大非减持是有序的。尤其是对于质量好的企业,大非是愿意在解禁后继续持有的。社保基金持有的国有股份禁售期延长,可以使A股市场的流通秩序更规范,使股票的供给更有序。

  朱平亦表示,即使在限售期满后,社保基金也不一定就会实施减持。

  公募基金:不愿市场过分炒作

  朱李

  上周五国有股转持政策出台之后,部分公募基金反应平淡。多位基金经理在接受CBN记者采访时不约而同地表示,不认为国有股转持对市场是特大利好,更多的人倾向于该政策对资本市场无影响。不过这可能也与当前公募基金微妙的心态有关。

  “现在我更愿做温水中的青蛙,”一位基金经理说,市场获利越多,之后的调整越大,对公募来说,慢慢向上的走势是最为理想的。在市场热度持续不降、基金发行持续升温的背景下,如果市场借此政策的出台进行炒作,公募基金无疑将首当其冲感受到压力。

  一位基金经理在接受CBN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市场向上的趋势虽然还没结束,但可能已进入尾声。近期大盘股快速拉升等都可视为上涨即将结束的标志。国有股转持政策有可能使市场的上涨晚一点结束。但他并不认为这对市场是特大利好。该政策的本质是国有股的持有主体变为社保基金,同时对社保基金持有这些股份加了一个3年的锁定期,短期没有增加市场供应。

  另一位基金经理则认为,国有股转持并延长3年禁售期有利于保持市场信心。长远来说,该政策解决了社保资金不足的问题,有了充足的资金之后,社保基金在完善社保、医保的体制健全方面会更顺畅,从而也有益于鼓励和刺激消费。

  扩容压力缓解 “大小非”撤离动力或加强

  王斌

  国有股划转全国社保基金的消息,在A股市场“一石激起千层浪”,业内人士对于国有股转持的影响也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国泰君安研究所所长李迅雷指出,此次国有股转持政策推出,是管理层针对全流通问题的解决,对市场的影响还是比较正面的。李迅雷认为,国有股转持对于市场扩容的压力给投资者提供了一个预期,即市场扩容的压力不会全部释放出来。而目前由于IPO重启,市场普遍担心会给资金面造成压力。这项政策的推出则形成了缓冲。

  一位基金投资总监却认为,此项政策的推出不会对市场形成太大影响,国有股权的转让只是从国资委手中转给了社保基金,这部分股权原本在国资委手中也不会出现大比例减持,转给社保基金之后又延长了3年的限售期。对于市场而言,是提供了一个预期,即市场扩容的压力可能有所减轻。

  根据财政部网站公布的《境内股市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实施办法》中提及,“混合所有制的国有股东,由该类国有股东的国有出资人按其持股比例乘以该类国有股东应转持的权益额,履行转持义务。具体方式包括:在取得国有股东各出资人或各股东一致意见后,直接转持国有股,并由该国有股东的国有出资人对非国有出资人给予相应补偿;或者由该国有股东的国有出资人以分红或自有资金一次或分次上缴中央金库。”

  南京证券策略分析师周旭认为,长期来看国有股转持对于普通投资者的心理不会产生太大影响,这只是股东的转变。此次转让的10%股权仅涉及发行股份,所占总股份比例并不高,但是对于部分持有比例不高的国有股股东,可能会担心后续出台划转股权政策。

  一位基金经理指出,此项政策的推出无论是中短期还是长期,对于市场并不会形成太大影响,市场未来可能出现的变动仍将基于基本面的变化而运行。社保基金获得转让股份后,延长了3年的限售期,延缓了减持时间。而社保基金作为长线投资者,即使是在3年之后也不会出现大面积减持。

  国元证券最新研究报告认为,此次国有股权转让只涉及股改后的公司,且数量是发行股份的10%,而非整个国有股份的10%,对市场影响并不大。新老划断后的第一单是2006年6月19日登陆中小板的中工国际(002051.SZ),这些股票在2009年6月后都将进入大非全流通时期,而股票一旦划转给社保基金,又会多锁定3年,无疑会增加市场信心。短期内,该政策对市场具有正向刺激作用。不过国元证券同时指出,社保基金持股到期后抛售意愿可能较强,但这是3年后的事。

  此外,由于社保基金缺口巨大,这项政策或会加强大小非撤离意愿。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是一条可行的路子,但可能会对地方类国有股或集体股等其他股份造成一定震撼,导致其担心未来可能再出台类似无偿划转政策而加速撤离市场。

  阳光私募:一次制度性变化

  艾经纬

  6月19日晚,国务院宣布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对于该政策对市场的后续影响,多位阳光私募人士观点倾向于中性,而个别非阳光私募则甚为乐观。

  “对于本次国有股转持,我更愿意看作是制度性的变化。”上海世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陈家琳告诉CBN记者,市场目前处于一个大的调整当中,相关制度上的改善对于市场的长期走向无疑是有益的,这也是市场稳定的基石,但从技术面来看,国有股转持对市场的影响是中性的,对大盘未必是非常正面的,就如同IPO的重启并不能改变市场格局一样。

  “就凭这一利好,大盘还可以往上10%。”对于国有股转持,私募铑钿很干脆地告诉CBN记者,这是利好。他认为目前市场早已脱离了基本面行情,而交易性机会有得是,现在市场不缺钱,所以大盘指数被推高是很自然的事,而且大盘股也将迎来机会。

  与铑钿的乐观相反,参加首届阳光私募峰会的两位阳光私募管理人的看法则显得中性。

  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罗伟广对CBN记者表示,这次国有股转持是将即将全流通的国有股份从国资委划转至社保基金,对于这些股份,无论是从存量还是增量角度,都没有什么变化,只是被禁售的时间更长了而已,短期内不好判断,中长期而言,对市场并不见得有很大的影响。

  上海麒麟上善资产管理公司总裁钟麟的看法则显得意味深长,“国有股转持将是目前市场上最后一个利好消息,它可能促动市场在这周突破高点,但就市场面临的调整趋势而言,它亦有可能加速市场的调整。”

  华生:转持充实社保 减持动力仍存

  周小雍

  国务院近日决定,部分国有股权转由全国社保基金持有。该政策出台会对市场产生哪些短期和中长期影响?对社保基金和国有企业改革意义何在?带着这些问题,CBN记者昨日专访了著名经济学家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

  CBN:该政策出台有哪些积极意义?

  华生:首先,这对社保基金来说是一大利好,可以大大增加社保基金的来源,以前靠财政划拨,存在随意性,在财政困难的时期,划拨可能会受到影响。国有股划转以后,就有固定的、源源不断的、制度化的来源给社保基金提供补充,从而能够为民生做更大的贡献;第二,在目前这个时点推出此项措施,对促进内需扩大消费,配合总体的宏观经济政策有重要意义。社保基金实力增强,老百姓的后顾之忧减少,消费的信心就会更足;第三,这是第一次将部分国有企业的权益与社会保障、与老百姓的民生问题建立起切实联系,具有积极意义;第四,划转部分的股权禁售期延长3年,有利于短期内市场稳定;第五,国有股转持会进一步降低国有股比例,对改进国有控股上市企业的治理结构等有促进作用。

  CBN:该政策对市场短期有什么影响?

  华生:国有股转持在短期内对市场没有任何冲击,短期影响应当说是中性略偏正面。很多人认为国有股的10%划转并延长3年锁定期,对市场是极大利好。其实延长3年锁定的只是新老划断至今的这一部分上市国企,不涉及股改前的“大小非”,不涉及今后新股发行。同时,这些国企上市公司也不是划转其持股量的10%,只是划转首发上市融资股份数量的10%。由于首发股份比例中小企业一般只占总股份的20%~30%,其10%只是总股本的2%~3%,大型企业就更低了。我国的特大型企业如银行、石油等巨头过去几年首发股份数量一般只占总股份的5%以下,10%只是不到0.5%,相对其国有持股一般占70%以上的数额,划转并延长锁定这百分之零点几的国有股对市场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绝大部分大小限股包括国有股仍会在今明年到达解禁期。因此,一些人其实并没有看清规定,还有些人恐怕只是要去制造炒作的由头。投资者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

  CBN:社保基金目前资金缺口较大,3年之后,社保基金的减持动力是否会比较强?

  华生:3年禁售期后,社保基金的减持动力确实可能比较大。首先是它必须减持。社保基金职责是管理全国人民的养命钱,它不是仓库和收容所。按照社保基金的资产配置,它应用于风险性资产的配置是有固定比例的。社保基金本身在证券市场中就有一定的投资,如果加上划转这一块,到禁售期以后,它就需要减持,否则将不符合社保基金避免风险、追求稳健性的精神。

  另外,社保基金也应该减持。按办法规定是把所有的国企上市公司部分股权都划拨给它,国企上市公司的质量参差不齐,而且社保基金作为一个机构也不可能对所有股票都有深入的研究,所以它必然要减持那些质量不太好或自己不太了解的股票。因此,社保基金在禁售期后有可能减持。

  CBN:你认为该政策出台有哪些可以改进之处?

  华生:首先根据上市公司发行上市量的10%划转国有股,还是存在问题的。实际上,给社保基金做贡献应该是所有国企的责任和义务,应该一视同仁。不存在把上市作为一种优惠,企业上市了就是占了便宜,得到好处所以就要划转。同时,我认为地方国企应该划拨给地方社保比较合理。因此,这种挂钩办法包含了把上市视为圈了钱得了好处的惯性思维,与今后上市发行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不完全合拍。

  另外,这次规定是首发的股份划转。首发要划转,再融资不用划转,这对证券市场产生的潜在引导并不是很好。如果是在这个政策引导下,第一次上市的资产越大,募集资金越多,上缴得越多,那还不如不断注资和增发。这就会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不断的剥离上市、资产注入、无穷无尽的题材,形成内幕信息、市场操纵等问题。我们希望通过制度引导证券市场中的企业整体上市,以增加企业和市场的透明度。

  除此,目前规定的内容在细节上还存在一些含糊不清和矛盾之处。如果是单一国有股东,划拨就很简单,如果是有两三个以上国有股股东,该怎么划转?道理上应是大家一起分担。但如果按比例分担,再小的国有股东也不存在持股不够划转的问题。但根据该规定第六条,如果持有股份少于应转数量的,当以实际持股数划转。这就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

  还有进一步的问题,如果上市公司中还有非国有股东,显然是不用承担划转义务的,那么,是否只有国有股东独自负担上市发行股份数量10%的划转?如果是这样,搞多元化股份制从而持股比例不很高的国企就吃亏了,但这正是我们改革要鼓励的方向。显然,规定的这些内容今后还有待补充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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