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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查处内幕交易有两大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5日 02:55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评论员 叶檀

  证监会最近披露了多起内幕交易的调查情况,据《每日经济新闻》披露,包括SST华塑、渤海证券、创兴置业、高新张铜在内的数家公司相关人员存在内幕交易之嫌。联系到最近银河证券原总裁肖时庆、国金证券董事长雷波因为个人原因接受有关方面调查,证监市场掀起的这波整治潮方兴未艾。

  我们有理由相信,虽然由证监会主刀,整顿秩序并非证监会的单独决定,各方对于市场秩序的督促恐怕起到了重要作用。从已经披露的案子看,几乎都在发生两三年之前,并且已经在社会上激起了巨大的反响。王益案发后,当时业界对国金证券等有所议论,直到现在,肖时庆与雷波才接受调查,可见处理过程并不易。

  证监会近日向社会公布了他们的成果。根据统计,2008年至今年3月底,证监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起,其中上市公司类案件6起,内幕交易案8起,操纵市场案2起,非法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案2起,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挪用资金案1起。公安机关已对其中15起案件立案侦查。期间,证监会对68起内幕交易线索开展非正式调查,已经立案38起;对29起市场操纵线索开展非正式调查,立案15起。案件调查周期由6个月缩短到40天。

  这是进步,但相对于新兴市场、信用体系不完善的市场,这样的进步还不够。据介绍,证监会稽查局从1999年起每年立案100~110件,当年办结案也有100件左右。现在的调查数量是否大大增加?从立案数来看,与当年区别不大。

  执法有体系,证监会与司法、执法机构必须相辅而行。证监会目前获得两柄利剑,一是新证券法赋予了证监会冻结或查封当事人银行账号的准司法权;二是2007年11月成立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证监会稽查人员达到600人,比原来的人数增加一倍。有关案件的调查将分为非正式调查和正式调查两个阶段,与国际惯例一致。证监会因此形成垂直监管、稽查先行、拥有准司法权,监管力量不可谓不强。

  现在最大的问题在于利益掣肘,与法律跟不上。

  由于种种因素,某些官员摇身一变就成市场人士。据业内人士的一份报告,被调查的银河证券原总裁肖时庆曾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被调查的国金证券董事长雷波,是已被“双规”的前证监会副主席王益在证监会时的秘书等;目前60家基金公司中,15家基金公司的总经理曾在证监会、上证所、深交所担任过要职;此外,还有7家基金公司的董事等也在上述监管部门工作过。

  如此复杂、如此密切的转变,导致监管成本大大提高。从人情论,这些监管者即便想当铁面包公,他们的亲属是否能够允许他们不为家庭考虑呢?官商之间的通道必须切断,否则,监管部门的稽查将困难重重。

  另一个重要的掣肘因素是法律跟不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均可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也就是说,行政处罚与刑事裁决是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前提条件,只要证监会不进行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就可藐视中小投资者的要求,因为法院基本不会受理。

  如江钻股份小股东颜红从去年6月开始,3次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未获立案;举报东湖新区法院渎职行为的函发给武汉中院,没有下文;向湖北高院举报,杳无音信。目前颜红已向最高院提起诉讼。

  立案难,相当于拒绝了小股东自身维权的任何努力,他们只能盼望证监会何日烛光普照为他们出力。股民不能为自己维权,法院在股东维权方面的贡献屈指可数——由受到重重羁绊的证监会独木支撑,难以建立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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