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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方案难获大小非支持

  皮海洲

  熊锦秋君2月3日上《上海证券报》刊发了的一篇题为《用优先股化解大小非难题大有可为》的文章,称将大小非转化为优先股是可行思路。

  平心而论,笔者是非常赞成“用优先股化解大小非”的思路的。如果真能将大小非转为优先股,那么困扰A股市场的大小非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不仅如此,正如熊文所表述的那样,如果将一些公司的大非全部或部分转化为优先股,使国有持股在公司普通股分布格局中只占从属地位,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治理架构,也将最大限度铲除内部人的滋生土壤。

  但问题是,“用优先股化解大小非”的思路很难获得大小非的支持。如果得不到大小非的支持,那么,熊君的这个思路就不可能得到采纳与实施。只要大小非不同意,根本就没有人,也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强制将大小非转为优先股。更何况,这里还涉及股改契约问题。自2005年以来,沪深股市进行了全面的股改,大小非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因此而获得了大小非上市流通的权利。如果要将大小非转化为优先股,此举不仅有违当初的股改契约,而且股改时大小非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该如何善后又成了一个问题。

  “用优先股化解大小非”的思路之所以很难获得大小非的支持,首先涉及一个利益问题。尽管优先股具有收益稳定,股息分派优先、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投资风险小等优势,是稳健型大额投资者理想的投资品种,但它却未必是大小非们青睐的投资对象。因为优先股的收益主要来自于股息。尽管优先股的股息率通常都不低,有的甚至达到了10%。但对于大小非来说,这样的收益水平是没有任何吸引力的。因为大小非持股成本低廉的缘故,一旦大小非上市流通,少则可以获得几倍的收益,多则可以获得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收益。这样的收益水平,相当于优先股持股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水平。换一句话说,持有优先股,投资者只是获得一个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而已;而持有大小非,投资者则有望获得暴利。面对如此悬殊的利益差距,大小非怎么会愿意转化为优先股?大小非如果真的愿意转化为优先股,那还不如股改时同意多向公众投资者支付一些对价呢,即便是将大小非股份转让一半给公众投资者,那也强过把大小非转为优先股。

  其次,“用优先股化解大小非”的思路之所以很难获得大小非的支持,还存在着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权问题。回想上市公司股改之时,一些大股东尤其是国有控股股东,之所以不愿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更多的对价,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要保持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而如果将大小非转为了优先股,根据规定,优先股是没有表决权的——除非涉及优先股赎回等特别议案。没有了表决权,就不能在上市公司里说了算,这是控股股东一千个、一万个都不会答应的。

  正是基于上述分析,笔者估计,用优先股来化解大小非的思路是行不通的,解决大小非问题还必须寻找另外的途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优先股的推出毫无价值可言。实际上,从投资的角度来看,优先股还是很适合那些不愿意承担太多风险,也不需要行使表决权,但却能够获得稳定收益的投资者的。因此,在新股发行的时候,如果能够发行一部分优先股供投资者来选择,这将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投资者的需要。这也正是优先股发行的意义所在:在满足上市公司融资要求的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收益稳定的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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