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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道炯:三方面决定中国资本市场发展(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0日 03:03  21世纪经济报道

  一、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给投资者以优质的回报,这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和健康快速发展的保证。

  二、各类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咨询公司、会计和律师事务所等等,一定要改革创新,诚信自律,遵纪守法,做大做强,为中国资本市场再立新功。

  三、依法治市,加强监管。市场经济具有优胜劣汰,高风险的特点,作为前沿的资本市场更是如此。加强法制建设,及时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监管执法部门一定要提高执法水平,提高队伍的质量,真正做到依法治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加强国际合作交流。要重视人才培养和使用。要积极慎重“走出去”参与国际资本市场。

  不失时机继续推进改革

  《21世纪》:众所周知,你在建设银行的管理层和董事会等不同岗位上工作了近16年。可以说见证了建设银行的诞生、起落和发展变化的历程。你如何评价建行近30年的改革历程?

  周道炯: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对基本建设资金实行由国家财政预算统一安排,建设银行拨款,主管部门无偿使用的办法。在这种制度下,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吃国家“大锅饭”,忽视投资效果的弊端日益显现。

  建行在改革开放中之所以能够开拓前进,我总结就是“不失时机”和“锐意进取”。

  具体来说,就是只要你不管我的,我都干。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大胆地干,要敢为人先。

  《21世纪》:具体来说,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建行有哪些经验值得回味?

  周道炯:我个人体会,建设银行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能够解放思想,适应形势,快速前进,主要是不失时机迈出了如下几大步:

  第一、1985年,全面推行“拨改贷”,并利用建设银行吸纳的存款开放一部分基建贷款,由此建设银行正式进入国家银行体系,成为国家专业银行。

  第二、开办现金和居民储蓄业务。结束了建设银行看不到"钞票"、不对个人办理金融业务、与居民无往来的历史。

  第三、开办工商企业流动资金信贷业务。这是建行开拓发展的重要一环。原来规定建行不准对工商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基建项目在建时,由建行拨款,建成投产后,建行就退出阵地,由其他银行去贷放流动资金。建行人由此感叹“为他人做嫁衣裳”。

  1986年8月,时任国务委员、人行行长的陈慕华同志支持建行开办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试点。建行不失时机的从1987年开始全面铺开办起流动资金业务,这是建行开拓前进历程中的重要一环。建行由此逐渐形成了以服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经营中长期信贷为主、逐步拓展其他银行业务的经营特色。

  第四、逐步走向国际金融市场。1986年,深圳、珠海、厦门建设银行首先获准开办外汇业务,打破了建设银行成立以来只办内资不办外资的局面。1987年,建行成功地为上海金山30万吨乙烯项目筹措巨额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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