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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对大小非减持征特别收益金回补股市(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9日 05:0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将特别收益金退补股市维护股市稳定

  综合起来看,国家已经从流通股东身上征收了巨额印花税,对大小非减持征收特别收益金,最终买单者仍然是流通股东,如果特别收益金从股市抽出后挪作他用,就会使股市雪上加霜。既然征收特别收益金是为调节大小非暴利和维护市场公平,就应专款专用,将其直接回补虚弱股市、回馈股民。中央财政在特别收益金到账后,特事特办,分季度将各公司大小非上缴的特别收益金100%对应退补给相关上市公司,由各上市公司将资金回购注销自家股票,回购主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同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为防利益输送和市场操纵,规定在上市公司回购期及之后的20个交易日内,大小非不能减持。

  股市有了上述机制,大小非暴利幅度可降低,减持动因也降低,而且减持会对股市形成回补资金流,因此甚至无需对大小非减持再设置不必要限制,市场实现真正全流通,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也能因此加强,股市稳定同样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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