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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臣
最近,证监会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赞成者认为这些都是救市的“组合拳”,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批评者则认为这是在乱打“王八拳”,没有任何章法。
在笔者看来,这些救市“新招”可谓用心良苦,但也确有值得商榷之处。例如:
第一,鼓励增持不如鼓励回购。
8月27日,监管层正式修改了自由增持股份的相关规定。8月29日,新兴铸管(000778)的控股股东新兴铸管集团就投入4300万元进场扫货,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769.6163万股,并拟在1年内继续增持1579.4169万股。当日,新兴铸管股价大涨8.37%。
对于新兴铸管来说,目前股价确实偏低,增持体现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信心。但是也有分析人士认为,这或许是为了再融资。新兴铸管拟增发不超过3亿股A股,募集资金将投向竞价受让铸管集团所持芜湖新兴40%股权等4个项目,而需要投资的金额高达30.3639亿元。大股东出资低价买股,托高股价,然后增发新股,募得资金又用来收购自己的资产。这样的玩法,大股东无论如何也不会吃亏。短期看,中小股东也会因股价上涨而受益,但股票的实际价值并没有发生变化;长期来看,就要看大股东是否凭良心了。
显然,鼓励大股东增持有利也有弊。一方面,大股东低价增持、高价减持,实际上是与中小股东争利;另一方面,在国有股仍一股独大的情况下,股份进一步集中不利于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的重组购并。因此,大股东增持完全视其自身利益而定,不存在需要监管层鼓励的问题。在信息披露方面还应该加强而不是削弱,在交易方式上还应该合理限制而不是放开。
相反,鼓励上市公司回购的好处显而易见:其一,有利于稳定股价。上市公司对自身的经营情况最为熟悉,一旦股价低于其实际价值,回购可以稳定股价,增添股东的信心。其二,有利于股东利益。上市公司回购后可以将股票注销,这会带来每股实际价值的提升。全体股东都将公平受益,而不仅只是大股东获益。
此前,重庆市副市长黄奇帆曾表示鼓励当地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制订股份回购方案,以维护股价稳定。可见,这位“金融市长”的水平确实超出一般的官员。
笔者认为,证监会应该在2005年发布的《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简化程序,创造条件,大张旗鼓地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笔者建议,政府应支持上市公司先从相对更便宜的B股(内地)、H股(香港)、N股(纽约)、S股(新加坡)开始,回购并注销一批股份。这样既可以合理地运用目前过多的外汇,又可以提高A股的价值。
第二,强制分红不如降税。
证监会在《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把“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提高到30%。
有人据此测算,整个A股市场按此政策过去三年平均每年折合每股仅能够分红0.037元。再扣除高达20%的红利税,实际能到投资者手中的已不多矣。何况,这一政策还允许上市公司以股票方式分红。这种分红没有任何意义,等于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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