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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军
晨谭思辩之二次发售
“大小非”的确成了股改后遗症,他们的汹涌套现,挑战着市场的资金面和原有估值水平,扰乱了人们的投资心态,目前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日前,证监会吹风用“二次发售”的方式解决“大小非”变现,这种方式究竟是不是个好方案?实施之后又会带来怎样的后果?还有没有其他更优的方案?就这些问题,《晨谭思辩》在此期待有更多的激辩。
在最近谈论的股市话题中,最受关注的恐怕就是“二次发售”了。在经历了10个月的股市暴跌之后,在遭遇了解禁“大小非”的肆意抛售之后,证监会已经开始把二次发售当成化解限售股解禁压力、挽回投资者信心的“强心剂”。可惜,这还是一服治标不治本的“药方”,注定难以治愈股改留下的后遗症。
二次发售源于美国,又称“二次发行”,是指公司的主要个人或机构持股人对公众发售其限制性股票,发售的程序同IPO完全一样。此次中国证监会有可能采取美国式的二次发售方式,以“二次发售+可交换债券”的组合形式来解决“大小非”变现问题。
但从这一模式来看,二次发售既不可能改变上市公司股票普遍缺乏长期投资价值的现状,投资者仍然只能靠博取股票价差的短线投机性交易获取收益;也不可能减少未来“大小非”的解禁规模,更不可能缓解已解禁“大小非”的套现欲望及对市场形成的抛售压力。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统计数据,截至2008年6月,由于股改而形成的限售股份共计4572.44亿股,累计解禁股数量为842.96亿股;解禁“大小非”已累计减持250.07亿股,占解禁总量的29.67%。而进入到7月份之后,尤其是在8月份传出二次发售的消息之后,未来政策的不确定性,开始令解禁“大小非”们感到莫名的恐惧,尽早变现已经成为他们必然的选择。
在棋类比赛中,一到“读秒”阶段,即使是水平再高的超一流专业棋手,也会经常走出一两步“昏招”和“臭棋”出来,以至于满盘皆输。股市的现状以及“大小非”的套现,的确已经把管理层逼向“读秒”阶段。从待出台举措的大致内容来看,二次发售虽不是一步“昏招”,但也绝非“妙招”。
既然医不好股改后遗症,二次发售这服“药”不吃也罢。倒不如省点时间研究出个“特效药”,彻底改变“股市缺乏投资价值”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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