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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大小非减持是实质性利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1日 08:2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王欣)昨晚,中国证监会突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对备受市场关注的股改限售股解禁进行规范。其核心要求是,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业内认为,这应该是针对性很强的实质性利好举措,但是在市场气氛已极度低迷的情况下,市场是否能出现幅度较大的反弹还有待观察。

  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将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和新老划断后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定义为存量股份,并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指导意见》的出台,通过制度层面的规范和安排,有利于解决全流通后上市公司股东在二级市场一次性集中出售较大规模股份的市场效率问题,避免了这种行为对价格形成造成的扭曲。

  证监会认为,从近期看,《指导意见》出台后,大宗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轻了对二级市场的压力,缓解了对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价格形成机制的冲击,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份减持的心理预期。

  在市场各方反复呼吁政策救市未果而《指导意见》突然出台的情况下,市场对此将会如何反应?民生证券深南中路营业部总经理张志民认为,这说明管理层已经注意到大小非解禁带来的市场供求失衡是大盘下跌的最主要动因,从而对症下药。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大宗减持的办法,有利于减少大小非减持对市场的直接冲击。但是,他也认为,监管层还应该有可操作性强的相关细则,对股东的实际减持行为进行有力监控。

  实际上,该《指导意见》中也规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则,监控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的行为,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新的指导意见主要是延缓了大小非减持的节奏,并不能实质性地解决市场供求关系的失衡,当解禁股东决定化整为零地在市场上减持时,《指导意见》并不能约束股东的减持行为。因此,在整个市场气氛已极度低迷的情况下,很难对大盘的反弹有太高的预期。

  国信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汤小生就认为,相比限制再融资规模、控制大小非减持节奏等救市手段,下调印花税才是实质性的利好。

  有私募人士认为,股指从6100点的高位下跌,半年之内跌幅近50%,技术上讲已经积聚了较大的反弹能量,尤其是一些前期跌幅较大的绩优蓝筹个股杀跌动能已逐渐减弱。此时利好政策的出台的确有利于触发一轮有力的反弹。至于反弹是否能扩大延续为反转,大盘能否筑底成功,则还需要观察,在市场不能确认新的供需平衡已经确立、对宏观经济的忧虑没有完全解除之前,现在还难言市场趋势的实质性转换。

  专家观点 证监会有救市决心

  周一股市会强劲反弹政策比期盼的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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