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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因时而变强化信息披露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 06:01 金融时报

  李侠  

  真实、准确、及时而又完整的信息披露,既是资本市场实现各项功能的基础,也是保证资本市场效率的关键,更是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前提。

  据媒体披露,针对近期个别上市公司在定向增发等重大事项中存在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监管部门正在考虑对这类公司的再融资采取暂停3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处罚措施。市场人士认为,这是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监管和处罚力度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从初期对信息披露违规监管的滞后,到目前信息披露与市场监管联运机制的建立;从以往的公开谴责到目前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并举;从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信息披露监管,再到即将对违规公司再融资行为的限制———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机制正日益走向完善。

  事实上,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加大对违规信息披露行为的处罚力度,一直是我国证券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今年证券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今年以来,针对通过选择性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不及时、虚假信息披露等违规行为获取违法收益等新的违规行为更加突出的问题,中国证监会在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力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随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颁布与实施,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和具体,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也日益严厉。监管部门不仅要求上市公司深入贯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内化为公司自身制度安排,制定完善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各部门和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形成信息披露的内部约束机制,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切实保障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严格杜绝内幕交易的发生,还将这些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层面上。今年初开始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重点内容之一即是突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查处与监管。

  而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处理上,监管部门在加强证监会、交易所及派出机构间联动机制方面也进行了有益尝试,并加强了与司法机关的配合。以杭萧钢构信息披露违规为例,从问题发现到立案调查,再到最后对违规事实认定并实施行政处罚,前后仅仅不过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而从证监会将杭萧钢构有关涉嫌刑事犯罪的调查移交到司法机关,再到司法机关将部分涉案人员刑事拘留,其行动之迅速也出乎市场预料。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谈及证券市场出现的新的违法违规现象时曾多次表示,证监会将会坚定不移地严格执法,对破坏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彻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监管工作的不断加强,对信息披露违规处罚力度的不断加大,以信息披露监管为突破口,上市公司治理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怕与不怕

  记者 王济洲

  据媒体报道,针对近期个别上市公司在定向增发等重大事项中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现象,监管部门正考虑在相关审核中对这类公司采取冷淡对待态度,其再融资事宜可能会暂停3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监管部门如真的采取上述措施,固然是一件好事。但事物总有两面性,上市公司在重大事项的披露上屡屡违规,给人的感觉是有些肆无忌惮。这种现象颇耐人寻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说白了,就是该讲的不讲,或不讲清楚,或事后再讲,而不该讲的则乱讲。

  该讲的不讲,是

股票市场中最常见的现象。公司股价在3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超过20%,按规定需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披露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但人们经常看到的却是,停牌公司的控股股东几乎无一例外地称自己没有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事实是,相关责任方往往会有意隐瞒事实,等到公司股价达到理想价位之后才将事实真相公诸于众。

  不讲清楚也颇为多见。明明公司已经在暗地进行重大增发或者重组事宜,却说战略投资者还没有选定;明明自己生产能力根本无法完成天方夜谭式的定单,却说是若干年的定单。让投资人整不明白才是硬道理。

  至于事后再讲,不该讲的却在那里信口雌黄者也不鲜见。当人们看到某只股票莫名其妙地大涨大跌时,八成“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了”;凡是在公司明确宣布并购、重组一类项目成功时,其股价已如挂在天上的月亮。有的公司业绩本来不错,2006年利润同比增长46.44%,但却拿前不久自己产品造成的一例不明原因的患者死亡说事,拿正常的产品认证和检查说事,无端地预计2007年利润同比将下降30%。这哪里是在提示什么风险,分明是推卸公司高管的责任。

  其实,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中有实、有虚、有想象、有猜测很正常。从风险投资的角度看,这也是

资本市场的一个诱人之处。监管层对于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查处逐步规范,处罚更加严厉。怕与不怕导致了一些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问题上的矛盾心理。

  为什么怕?怕自身高管的位子难保。近些年来,因为在股票市场信息披露中违规而落马的高管已经不在少数。这些当代的富翁,一旦陷入“信息门”,轻则受到警告、罚款,重则难以再进金融市场大门,甚至要吃官司、下大狱。哪个能不怕?

  为什么严刑峻法之下,一些公司却“红灯”照闯,违法违规依旧呢?为什么还是有人不怕呢?全流通以前的公司信息作假,可能只是为了融资和彰显高管个人业绩。而在今天的全流通时代,由于公司股价的高低与高管自身利益存在正相关关系,因此,从利益驱动机制看,上市公司进行虚假陈述的动机会比全流通以前更加强烈。在巨大利益的诱惑面前,敢冒坐牢风险的“勇夫”恐怕也不会屈指可数。

  上市公司必须如实、系统、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这是上市公司的基本操守。但要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可靠,单靠上市公司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强化外部约束是必须的,因此,监管工作只能不断强化。如果有一天,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首先想到的是一个“怕”字,那么披露的信息恐怕就会真实得多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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