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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周刊:应加大粉饰财报行为打击力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 16:12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北京 余峰 上市公司中期业绩报告即将拉开帷幕,在股改后非流通股即将大规模进入流通的关键时点,报表的公开、真实、透明与否关系重大。而财务报告粉饰一直是证券市场的“痼疾”,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应加大打击力度。 2006年、2007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中就出现了许多异常现象,如面临退市边缘的上市公司却能奇迹般复活、本没有融资资格的公司财务指标却一下子达标等。可以预见,在非流通股进入流通之时,为了高价减持兑现利益,一些上市公司可能会铤而走险对报表进行粉饰,有必要加大处罚力度。 近日,深交所发布了《新版半年报准则》,要求上市公司涉及股权投资、股权激励、募集资金使用等时应重点披露,这是加强信息披露质量的一个重要信号。但目前,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仍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从制度、监管、法律制裁等方面加以规范。 以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为例,他们在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防范财务报告粉饰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注会制度起步较晚,注会在审计中存在种种问题,在强化注会审计的独立、客观、公正以及加强注会的法制建设方面仍需完善。 监管部门加强对财务报告粉饰的监督和打击,无疑也是重要的防范手段。在防范财务报告粉饰问题上,有关部门应作为证券市场的“守夜人”,加强监督。新《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均体现了这一要求,但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一是相关法规存在差异,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违规行为的处罚,包括责任人、处罚轻重等不一致。二是规定往往比较原则,应制定实施细则等更为具体的法规,如应披露股权投资及相关细节、股权激励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等。 近年来,证券市场的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也存在较多的粉饰行为,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未必都是优良资产,资产被人为高估。因此,建议管理层应加大对粉饰财务报表行为的打击力度,这既是对投资者负责,也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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