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方谈IR:股改--共赢则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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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 05: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股改如何才能让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股改公司乃至我国股市获得共赢,这需要大智慧。前不久,将大众娱乐推向极致的超级女声评选活动,则是一个很好的成功范例。它就至少获得了三赢:因惊人的收视率,承办方湖南卫视的广告收入赚得是盆满钵满;赞助商蒙牛更是销售猛增,就连70岁的老太在超市都嚷嚷着点名要买酸酸乳,其品牌效应和市场形象更是锦上添花;东西南北中数十万女生们在想唱就唱,以唱为本的口号鼓动下,热情奔放,活力四射,明星频现。不仅日前平均三千多元一张的超女演唱会门票,创下了沪上演出市
那衡量我们股改总体成败的最终标准是什么?笔者以为,应该以输赢论成败。若无人捧场喝彩,这股改大戏定不精彩;如股市动荡下跌,那股改就不能算成功。所以,笔者对股改不以股价论成败的观点始终不敢苟同。而唯有市场各参与主体均能获赢,这股改方能算是大功告成。 首先要全体股东赢。全流通后,非流通股股东的身价将不再是以静态的净资产值来衡量了,而是应按可流通的动态市价进行估值了。就目前市况而言,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后的股票市值≥股改前的净资产值,整体上看将是不争的事实(尽管存有少数市价破净公司)。其实,股改前上市公司净资产值中的大部分,也都是流通股股东在IPO、增发或配股时的高溢价所贡献的。即便考虑到非流通股股东初始的创业溢价,非流通股股东也还将是股改赢面最大的一方。从这个角度看,这也是大股东股改的动力和积极性所在。 尤为重要的是,股改应力保处于市场被动一方的流通股股东--中国股市最可爱的人--利益,这应该是股改成功的一个基本前提(或必要条件)。也即股改后的公司原流通股市值应>股改前的公司流通股市值。如果对价了半天,市场自行除权后,股价还贴权,那已深套的流通股股东还要因公司股改(即让非流通股流通)而折兵损将,那无论如何都不能说是成功的股改。 其次是股改公司赢。如若一公司股改后的股票总市值≥股改前的流通股市值+股改前非流通股的净资产值(破净公司另论),从静态看,就应该说是基本成功了。但现在的投资者,特别是较为理性的机构投资者,似乎更为关注股改后的公司成长性、核心竞争力、治理水平和IR状况等涉及市场形象和发展前景的动态趋势。因此,就股改公司而言,在对价加承诺,沟通复公关过程中,别仅仅为过关而只拘泥于沟通技巧,甚至不择手段。到头来虽赢了战术,却输了战略。 正确的理念应该是利用股改之契机,调整好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而规范对外担保、大股东占款、关联交易等问题。在全流通的新市况下,形成大小股东间共同的利益基础,注重公司的IR,关注股价的变动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建立起相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标准。这才是公司股改的大赢。 最后让中国股市赢。直观地看,股改将大幅降低股市的平均市盈率和市净率,从而降低了市场的投资风险,相应地也提升了股市的投资价值。但股改的长远意义不仅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化解市场的风险隐患;更在于从解决基础性、制度性问题入手,完善资本市场运行机制,为资本市场其他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以及市场的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和长期稳定发展创造条件。就目前而言,市场稳定则是股改欲获成功的重要前提。《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就有多处提到了稳定。因此,股改工作应在市场稳定的前提下有序地展开,对价方案也要有利于公司股价的相对稳定。(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