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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沉没:唐氏财技的起点与终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 14:25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徐恺 乌鲁木齐报道

  “现在宣布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将另行公告”。

  9月27日,北京时间19点15分。随着女审判长的声音再次响起,公诉机关诉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信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持续6天的审理之后
,暂时落下帷幕。

  再次开庭的时间,已经变得不再重要。从此到彼,其间的沉寂不过像乐谱中的休止符,让有罪的忏悔,无罪的沉思。

  但无论是谁,有一点不得不承认,金新信托这艘曾经带着唐万新驶向金融的汪洋大海的战舰,在这一刻开始已经完全沉没。只剩下数十亿的未兑付债务,以及唐万新曾经的技巧与技穷,还在水面缓缓漂浮。

  是日天气晴朗。庭散之时不过当地时间下午5时左右。凉风携手,落日余晖,在这座城市四处散去的人,将在自己的路途中看到屯河股份、金新宾馆、金新信托、宏源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等座座大楼。就那个曾经盛及一时的帝国来说,它们已经人去楼空。

  不同的人将有不同的感受。

  唐手掘“金”

  24日,庭审进入第三天。法庭进入举证阶段。公诉方向法庭举示法人被告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关证据。证据众多,花费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它们是否能有效证明公诉方的指控,尚待法庭最后的认定和裁决。

  但是,它们至少揭开了唐万新本人如何进入、操控金新信托的种种手段和内幕。

  那是一个偶然的梦,也是一个必然的梦。金新信托对于唐万新来说。

  相关资料显示,唐万新本人对于金融的梦想由来已久,并已经从其中尝到甜头。一位叫唐立久的当地研究者,在其著述中如此写到:“1994年年中,在武汉国债场外交易所,唐万新通过用金新租赁(全称“新疆金新租赁有限公司”,1995年改名“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交易席位,通过国债回购业务,先后……融资总计3亿元”。

  唐在该书中认为,这才是德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桶金”。

  这些经历对唐万新影响至深。

  公诉方指控,1997年德隆集团董事长唐万新通过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屯河”)正式入股新疆金新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金新”)后,采取私下受让股权和借增资扩股,虚假出资等方式,逐渐控股了该公司。2002年6月,该公司更名为金新信托。

  根据公诉方在法庭举示的证据,以及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唐万新进入并控制金新信托的过程大致是这样的。

  1996年12月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将所持有的新疆金新的3000万股,转让给新疆屯河。转让价格每股1.2元。新疆屯河遂持有新疆金新30%的股权而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此前,新疆德隆业已取得新疆屯河19%的股权。并且,根据唐万新的相关供述,收购新疆金新股权的资金,实际上来自唐自己的投入。

  当时新疆金新的股东还有,新疆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新航”)、新疆石油公司(以下简称“石油公司”)、新疆有色金属总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金属”)、金新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金新房产”)等。在1997年——1998年之间,唐万新又通过德隆控制的壳公司,陆续收购了有色金属、新航以及金新房产的全部股份以及石油公司的部分股份。使得德隆系在其中控制的股权超过50%。

  但是,这些收购均未按规定完善过户手续,被收购方依然做着挂名的股东。“我就和有色金属总公司签订委托持有协议”,唐万新在相关供述中如是说,“委托持有协议的内容就是我收购了有色金属总公司持有的金新信托的股权,有色金属总公司将拥有的所有权益都转给我”。

  2001年,新疆金新三次增资扩股。到第二年6月25日更名为金新信托重新登记时,注册资本由成立时的1亿元,变更为7.38亿元左右。

  控方指控,在此期间,德隆系继续在增资中利用壳公司来回倒帐、与出资挂名股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等形式,虚假出资增资,并使新疆德隆及其关联公司在其中的股份达到67%以上。

  但是这一切并没被公诸于众。在股东名单上反映的,依然只有屯河股份有限公司是金新信托的大股东,占股25%左右。唐万新的供述承认这些事实属实。

  “我当时给了王宏一个原则,就是不要丢掉德隆公司对金新信托的绝对控股权”,在一份供述中唐万新如是说。王宏,系原金新信托总经理。在同一份供述中,唐万新承认,这样做是为了“赚钱”,因为“我收购的股份越多,就可以得到更多的收益”。

  对金新信托的执着,对当时的唐万新来说并非突发奇想。根据他自己的供述,早在1990年,他在海南自学金融知识后,就开始有了进入金融业的想法。后来,1995年、1996年到加拿大、美国、巴西等国学习,收集了5000多个金融产品,就更加想找一个金融平台,为将来从事金融服务行业奠定基础。

  当然,在这些原因之外,肯定也少不了他从金融租赁公司当中得到的甜头。

  融资与抽资

  唐万新承认自己控制金新信托是“为了赚钱”的说法,也许只有一半真实。正如一位评论者所说,他把德隆控制的所有金融机构,当成了德隆企业的银行。

  他并不想,或者事实说明,他并没有通过努力实现金新信托的自身赢利。他的钱途在远方。

  根据庭审过程所揭露的事实,以及记者掌握的材料,在屯河股份收购金新信托以后,在唐万新的主导下对原来该公司的业务进行了调整。而在融资方面,他有了几个新举措,一是代理买卖石化债权,二是托管国债业务,三是委托

理财业务。

  按照唐万新的供述,在代理买卖石化债权业务中,他们主要靠超卖获利。他举例说,超卖的意思就是金新信托当时只代理8000万元的石化债权,但是金新信托在买石化债权出具给客户的是金新信托的凭证。金新信托就卖出一个亿的石化债权,这样就形成了2000万元的沉淀资金。金新就可以拿这笔钱去做短期的

股票认购,同时这8000万元的资金金新也可以使用,因为石化结帐不是当天就给。

  而对于国债托管业务,就是金新从客户手中收集到国债以后,就将国债卖掉,利用其套现的资金金新股票申购。到客户的国债到期后,金新就给客户兑现。

  根据他的说法,这两个业务都只进行了不长的时间。但是“金新信托早期就是靠这两种业务才使其正式运转起来”。

  毫无疑问,委托理财业务才是后来金新信托“繁荣鼎盛”的看家绝技。当然,也成了最后把唐万新和他的德隆系拖向深渊的催命符。

  据检察机关举示的笔录材料显示,金新信托开展的业务统称委托理财,具体的合同名称有委托购买国债、信托资产管理、委托投资等,主要投资于二级市场的有价证券(股票和国债),还有以三方监管的方式购买股票。

  “单纯的委托国债投资我们是不会做的”,唐万新在一份供述中称。他们通过三种方式将客户做委托国债投资的资金转入股市购买股票。一是不买国债直接买股票,二是先买国债,然后卖出,套出现金后再买股票。三是先买国债,再进行回购,获取资金进入股市。

  作为当年运筹帷幄的唐万新,他的说法未免失之笼统。更多的材料可以将金新信托当年在融资和抽资之间的游戏重新丰满起来。

  庭审过程中的各种证据显示,金新信托吸收来的资金,大量通过德隆成立的“咨询公司”从而进入股市。这个颇具灵感的提议来自1998年,据称是王宏和唐万川出于“财务上的技术原因”提出成立。

  在提议后不久,德隆八大咨询成立。它们是上海致富、广州鼎盛、重庆华军、沈阳启迪、武汉金智、天津博致、西安天慧和中企托管公司。

  王宏在接受询问时回忆,“1998年4月左右,金新信托开完董事会后,唐万新在新疆德隆总部召集我们几个人开会。当时就定下,将金新信托融来的资金打到咨询公司账上,做证券投资,主要是炒股。”

  金新信托一位高管在接受询问时说,唐万新把从金新信托融来的资金打到咨询公司的账上,进行股票交易,主要是炒“老三股”。

  1999年下半年,咨询公司增加了七八家,分布于成都、沈阳、上海、武汉、重庆、天津等地。金新信托的资金分别划到这些公司进行股票交易。这种游戏从1998年开始,一直玩到2001年上海友联成立。

  显然,作为独立法人的金新信托在游戏中显得无比尴尬。根据法庭上的相关证据,几乎从一开始,金新信托吸收来的资金,它自己就没有使用的权限,而要听从唐万新的“总体安排”。

  据王宏的一份供述:“资金流向由唐万新直接指挥、预算......使用资金这一块肯定都由唐万新最后确定的”。

  一场游戏一场梦

  游戏总有结束的时候。

  正是在这样的融资与抽资的游戏中,金新信托的窟窿越来越大。但是,在其历年的年报上,却是连年盈利。

  “我从来不看金新信托的月报。月报一般都是亏损的,因为月报会显示金新真实的费用开支及给客户支付收益的情况。”原金新信托某高管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说,他只看金新的年报和半年报。每年5月和11月,上海友联都会汇款给金新信托作为收益,所以,“金新的年报和半年报反映出来就都是盈利的。”

  而唐万新在自己的供述中则称,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规避银监部门的监管,一方面是为了将来金新信托上市。

  这种说法,如果不是荒诞,那就是唐万新过于自信。

  依照唐万新在供述里的说法,到2001年底,金新信托通过委托理财的方式进入股市的资金,按当时股票市值计算,大概有170亿元。但当时已经有41亿元资金无法兑付。

  而且由于老客户纷纷离开,新客户发展不起来,后续资金断了。

  他只剩下一个办法,卖掉股票来兑付到期客户资金。

  “但是,一旦我们在股市上卖掉股票……就会引起恐慌……股价就会下跌,甚至连续跌停,造成客户亏损,客户亏损了我们就得赔,因为我们给客户承诺的是保底收益”,他在对公安机关的供述中说。

  而他作出的决定是,收购金融机构,扩大委托理财规模和增加金融资产规模。其后,在接下来的几年德隆控制金融机构数量的迅速膨胀,到德隆崩盘为止,其控制数量达到20余家。当然,这是后话。

  作为此次公诉方指控所依据的重要证据,由新疆华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受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委托,在5月8日出具的

审计报告,金新信托疯狂游戏的结果赫然在目:

  自1997年1月2日至2004年8月31日止,金新信托实际吸收资金总额为202亿元。其中,机构3599笔,金额174亿元。自然人31666人次,金额28亿元。其中以委托存款吸收资金2261笔,金额为117亿元。以信托资产方式吸收资金161笔,金额2.03亿元。以资产信托方式吸收资金31156笔,金额为50亿元。以信托存款方式吸收资金6笔,金额为2.5亿元。以无合同方式吸收资金661笔,金额为22亿元。

  而在同一时间段,德恒证券等德隆系机构转入金新信托资金为154亿元,而金新信托向德恒证券等德隆系机构划出资金为228亿元。二者之差为74亿元。

  而在公司经营方面,金新信托在同一时间段内,其经营亏损合计为17.5亿元。

  从9月1日到22日,乌鲁木齐市中中心的人民广场上,坐满了默默的人群。他们是金新信托机构自然人投资者(为了获得高利率,以机构名义集合起来的自然人投资者)。他们以无声的姿态,等待着金信信托的偿还。

  9月边疆的风,从那些高高的楼上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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