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斌:从汇金发展思路看金融国资管理破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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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14:50 中国证券报 | |||||||||
--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夏斌 □记者 郭凤琳 王子芳 夏斌认为,现在已到要系统研究考虑汇金发展思路的时候。从金融控股公司来看汇金是一个角度,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就是我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战略安排的问题,在这
弥补现有体制缺陷 记者:从注资商业银行到注资券商,您怎么评价汇金的工作? 夏斌:在目前特殊时期,即大规模解决历史积累的金融风险时期,汇金正在做的工作其实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作为国有资本的代表人行使股东权力,优化参股金融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董事会、股东大会制度,参与重大决策,保证股东权益等。具体体现在正在推进的中行、建行以及工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第二类就是与中央银行金融稳定职能相关的业务,具体体现在注资银河、申万、国泰等券商方面,而这些投资,汇金更像是一个财务投资者,到一定时候它是要卖掉所持有的股份。 对于汇金目前的工作,我觉得应给予充分的肯定。可以说,在目前体制胶着、部门利益不一致的情况下,汇金担任了一个非常独特、非常合适的角色。 记者:它给目前的金融管理体制带来什么变化? 夏斌:汇金代表了国有股股东利益,对比以往有国有投资但无人管理的现象,此举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我曾经问过谢平:派几名董事进入国有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几名董事在董事会的发言内容是否有统一规定,背后会不会有人操纵?他说:我们绝对不操纵,都是董事自己负责。这些董事的意见是完全独立的。如果说形成决策后有失误,汇金公司内部会有个说法。更重要的是,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还有一道关,就是必须经过股东大会。 某种意义上讲,汇金已经在打破金融机构官本位方面向前迈出了一步。汇金本身级别不高,高层领导都是局级干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负责人都是副部级干部。但在业务探讨、决策中,没有行政级别概念,汇金派出的董事有股东说了算的权力,商业银行的管理层遇大事要向股东汇报。董事长、行长的薪酬奖金,汇金公司要行使决策权。 破题金融国资管理 记者:汇金刚成立时,大家认为它仅是为采用市场化方式改革国有商业银行而专门设立的一个机构,但现在汇金公司涉及的领域很广,有人称之为超级金融控股公司。您如何看待它这种定位的变化? 夏斌:我感觉,现在到了要系统的研究和思考汇金发展思路的时候了。如果说从金融控股公司来看汇金是一个角度,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就是我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战略安排的问题,在这方面汇金显然可以走得更远些。 2003年以来,国家通过成立国资委的方式,作为载体来承担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角色,但金融机构的国有资本管理,一直没有破题。 大家现在看到的只是汇金注资了个别商业银行和个别证券公司,其实国有资本在中国很多类型的金融机构中都有投入,如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中信、光大两个集团公司、中央国债登记公司、银联、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等等。据不完全统计,仅中央级国有金融投资即约1万多亿元,涉及金融资产达23万多亿元。至于由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相关机构作为载体,代表国有资本出资人在各类金融机构中的投资,现在还没有办法统计。 中央与地方两级相当巨额的金融国有资本到底如何管理?目前只是汇金进入了个别国有商业银行和一些金融机构,但从全局看,我们还没有破题,管理现状非常混乱。 这里要理清两个问题:第一,采取什么形式来管理金融国有资本?是走金融国资委的形式,还是全部由财政部来管,或者是采取淡马锡式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我认为,财政部直接来管,肯定是力不从心的。财政部行政编制有限,而且有大量行政事务要做,人力、精力都不够。而且集出资人职能和公共管理职能为一身的安排,政资不分,有些不妥。如果成立金融国资委来管,现在的企业国资委模式还在探索中,没有任何经验表明这种模式肯定能达到最好的效果,因此成立新的金融国资委时机并不成熟;至于淡马锡模式,国际上已经有比较成功的先例,这是值得我们研究、思考的。 第二,如果走淡马锡模式的话,要不要成立新的金融投资公司?还是运用现在社会的载体?如果运用,这个新公司与汇金的关系如何衔接?要看到,汇金目前已经持有了一些金融国有资产,并在较好地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尽管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所以,我认为,可以将汇金逐步发展成金融淡马锡,来统一管理国有金融资产。 还需长远规划 记者:汇金今后要想在金融国资管理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还需要注意什么? 夏斌:我刚才说过,财政部模式、金融国资委模式不成熟。对淡马锡模式来说,汇金其实是刚刚开始走一小步,能不能走下去,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探索研究: 第一,对国有金融资产的布局,应该有一个机构对中国长期金融发展战略做系统性研究:哪些金融机构需要控股、控股比例多少、控股方式是什么?哪些要暂时控股、哪些要长期控股?这些都要研究。现在汇金解决的是我们改革中遇到的一些急迫问题,但如果向淡马锡过渡的话,汇金必须系统思考,有一个战略安排。 第二,汇金如果要向淡马锡过渡,还必须要有相关法规来明确这个公司的成立宗旨、经营目标、基本规章制度以及监管,即谁来监管汇金,要不要有一个向全国人大报告的制度,对汇金的经营和考核、国有金融资本的保值增值,要形成什么样的制度? 第三,汇金现在承担的责任实际是两种:一种是作为国有资本的代表人行使股东权力,一种是在帮助央行行使金融稳定的职能。后者这块业务更多挂靠人民银行,若长此以往,可能会与前一种职能产生冲突与矛盾。汇金如果要向金融淡马锡过渡,对后一种行为必须要有相关法规明确其职责边际,同样要有制度的约束。而且,汇金公司的人员也不能归属人民银行管理。 第四,汇金目前已经控制了大量的金融机构。对这些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完善的机构来说,汇金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去整理、去管理,但目前汇金自身的人员数量有限。另外,如何形成高素质、职业性很强的投资管理人员队伍,而不是简单从行政单位找司局级干部,能否从社会上、海外招聘职业人员等等。 第五,是与我国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相关的:目前是中央级国有资本参股控股了大量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的资本也参股控股各类金融机构;另外,在中央级国有资本中,有很多金融资产不是由财政部或汇金代表的,而是由国有企业代表的,如民族证券、招商银行等。这两层关系都需要进行研究。其中,地方的金融国有资本要不要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制度安排?这些地方性的金融国有资本管理与汇金是什么关系?这些问题都要研究、解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