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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访谈之华生:模糊的承诺只是软约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09:42 和讯网-红周刊

  本刊记者 何虹

  从4家试点到42家试点,股改即将步入全面开展阶段。4家试点中倒霉蛋清华同方被甩在股改身后,到42家时则一片歌舞升平。但是,2批试点后,细节中的魔鬼也渐渐浮出水面,如何应对,专家见仁见智,实际效果仍要依赖管理层的智慧。

  华生教授一直是股改过程中比较活跃的学者。不论是股改之前的方案讨论,还是股改开始后关于管理办法的争论,都能听到他的声音。对于二批试点中暴露的一些细节问题,华生结合最近出台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论述了自己的观点。

  问题一:股改的焦点就是股改方案,但是证监会规定方案的制订需要保荐机构的参与。自然,保荐机构不能义务劳动。于是乎,保荐费、公关费、推介协调费用等等账单纷至沓来。七七八八,花得少的也上百万,现在的状况是由上市公司买单,可是需要流通的是非流通股,凭什么大股东吃肉,上市公司花钱?

  华生认为,费用支付问题按一般理解来讲,应该由非流通股股东来支付,但是如果所有的股东都同意由上市公司来付,那也挑不出什么理儿来。新办法对费用的归属没有完全明确,只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大股东支付费用的可能。

  在《管理办法》第二章操作程序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审议由以前的股东大会变为相关股东会议,召开相关股东会议,费用的问题更有可能在股东之间解决。他认为,在费用这个问题上,证监会没有把口子扎死,非流通股股东支付也可以,上市公司支付也可以。从管理层的意思上看,推动股改不遗余力,不会因为费用的问题使股改进程出现什么障碍。

  问题二:G广控10亿护盘资金两天就花完,速度之快令人咋舌。广控集团有壮士断腕的勇气,无奈股价全不理会大股东的诚意;再看G宝钢,护盘的手法倒是灵活了,可是这样的维持,向市场传递的信号仍旧是不稳定。

  回过头来看《管理办法》,办法要求改革方案中应当包括适合公司情况的股价稳定措施,措施可以采用大股东增持、上市公司回购、预设回售价格等方式。承诺的实施则由交易所来管理和监督。

  华生认为,从实际情况上讲,这些规定还是比较模糊的,约束力差。拿宝钢来看,宝钢集团承诺在股价低于4.53元时增持宝钢股份,使用额度不超过40亿。那么,40亿用完之后又如何?而且宝钢集团有能力拿出钱来进行增持,那些拿不出钱来的上市公司怎么维持股价?是不是可以不维持股价的稳定?

  另外,对于大股东应不应该来维持股价还是有异议的。股价是一个非常市场化的东西,起落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如果硬要维持股价,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方向。所以说,有关承诺的要求是有问题的,履行起来也会有困难。

  华生认为,大股东的承诺好似空中楼阁,将此作为对价的一部分实在牵强。强化博弈中流通股股东的分量,可以借助连续竞价机制。他说,流通股股东现在惟一可利用的工具就是投票,连续竞价可以增加流通股股东讨价还价的筹码。另外,如果大股东的承诺中必须包括减持价格和再融资价格,则更容易对大股东形成硬约束。从这两个价格上可以看出来大股东对于上市公司的实际估值。如果大股东对于上市公司做出的减持价格比较低,说明大股东对于公司的未来没有什么信心,那么投资者也没有必要拿着它的

股票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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