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纪鹏: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三点意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09:40 和讯网-红周刊 | |||||||||
刘纪鹏 (一)“锁一爬二”(头一年锁定不许流通,第二第三年以爬行速度各流通5%)不应该搞一刀切。“锁一爬二"的风险算过没有?一年以后总股本的5%有多大?大约在300多亿。两年以后总股本的10%有600~700亿。三年以后全可流通会出来多少?现在方案一通过,由于“锁一爬二”,大家就开溜。“锁一爬二”只是把股权分置的风险推迟了。因此,应鼓励一些创
(二)保荐人制度应废除。能保荐什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保荐人的责任其实都是上市公司高管的责任,白花几十个亿事小,关键是保荐人缺乏创新意识,都是简单地送股模式,这束缚了调动各方的力量,制定有利于保护股民同时又带动大盘上涨的好模式。 (三)停牌制度应采用连续性全封闭式。前两批试点46家企业改革后的股价已全都跌到改革前股价以下,其中有16家还跌到了理论除权价以下。这说明,在单一送股模式下,有些资金专门一批一批地炒试点企业。公布股改方案后股价上涨,最初是实施对价方案后股价就下跌,以后是通过方案不等获取对价收益就下跌,跑得越来越快。这是由于送股和“锁一爬二”导致两类股东责权利关系的获得不同步造成的,一些投机资金只想获得股改的收益,又不想承担一年以后5%非流通股可流通的风险。因此,必须改革现在的停复牌制度为封闭式停牌,买股改企业股票的资金进来就别想出去,在表决期,通过分类表决用手投票取代用脚股票,减少钻改革空子的投机行为。 (作者为首都经贸大学教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