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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的刑名师爷哪儿去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11:06 中国经济时报

  财经杂谈 张东臣

  旧时的州县衙门,都有“钱谷”和“刑名”二位师爷,前者分管钱谷事宜,后者分管刑民诉讼,二者缺一不可。其中,“刑名师爷”娴熟于律例,佐东翁办案,既像法官又像律师,在诸幕中居首要位置,束修也最多。

  “钱谷师爷”的高超财技固然可以使官家所需钱粮源源不断地收上来。但如果官员只重“钱谷”,而荒于“刑名”,致使盗贼横行,市场秩序混乱,则百姓不能安居乐业,经济发展也会滞缓。此时,就算“钱谷师爷”算盘打得再精,钱粮也很难增收,甚至征收上来的钱粮也可能被偷走、流失。

  同样,作为重要的融资场所,股市如果只见“钱谷师爷”来圈钱,而不见“刑名师爷”来打击惩治犯罪,维持市场“三公”原则,市场诚信就完全丧失了。股市沦为赌场,投资者纷纷远离,那么融资就可以休矣。

  中国股市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和扩张最终却沦落至“边缘化”的境地。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在于少了一位“刑名师爷”。或者说,“刑名师爷”没有充分的发挥作用。

  早在

股票市场建立初期,管理层就提出“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的口号。人们已经充分的认识到,规范和发展相辅相成,牺牲规范而取得一时的发展,终究还是饮鸩止渴,涸泽而渔。

  然而,在国企解困的政治任务下,融资成了压倒一切的核心目标。“政府托市,疏于监管,变相鼓励投机……”,行政手段取代了市场调节和法制约束,严重干扰了市场自身的资源配置功能,扰乱了市场秩序。国企把劣质的资产“包装”后,高价发行股票,圈钱的目的达到了,旧的体制却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结果,牺牲市场化、法制化换来的“资本”最终还是打了水漂。

  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也就是说,治理国家以政令来教导,以刑罚来管束,百姓会因求免于刑罚而服从。应先引导人民遵守国家法制禁令,若犯法,便以刑罚齐之。同时,刑罚法律的订定有漏洞或执行有困难,人民便有出轨的可能。

  治理股市何尝又不是如此?

  美国股市之所以能立足于长期投资,正是基于其严格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美国的证监会直接对总统负责,它可以直接发传票,它可以传召任何人与任何物,而且任何单位都不能拒绝,甚至包括美国总统在内。此外,美国证监会还可以提起公诉,上至刑法。投资者亦可直接通过到法院进行集体诉讼这种高效的方式获得民事赔偿。

  在安然和世通公司等一系列财务报表造假丑闻曝光后,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公司改革法案》:进行财务欺诈的公司主管最高刑期由5年提高到20年;新设立证券欺诈罪最高刑期长达25年。

  中国股市出现混乱、低迷现状的根本原因正是没有做到“齐之以刑”。

  相形之下,国内证券市场制订、修订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首先,法律对证券犯罪行为的界定和量刑都太松。比如,根据我国目前《刑法》对操纵股价罪最多只判5年,而且定罪的条件也很含混。而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掠夺中小投资者的行为,违法成本几乎可以被省略。现行《刑法》中关于挪用资金罪的规定,仅适用于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的行为,而不适用金融机构挪用客户资金、资产的行为。

  其次,没有做到违法必究,这也是导致股市混乱的最根本原因。有研究表明,目前国内的多数证券犯罪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都没有被及时发现,或者发现了也未能及时进行严厉的惩处。这必然导致市场其他参与者争相仿效,违法违规成为公开的秘密。

  第三,违法犯罪行为多如牛毛,有限的监管和司法力量只能忙于应付金融大案、要案,又进一步导致监管不力,从而陷入恶性循环,“法不责众”、“法不责轻”更成为违法不究的借口。

  第四,各监管方定位不清,缺乏紧密的沟通合作机制,甚至相互掣肘。比如,交易所负责一线监管,证监会派出机构、稽查局承担着监管和案件调查的任务,公安部下设证券犯罪侦查局,法院负责案件审理。表面上看,大家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但实际上却难以形成合力,任何一个环节的薄弱、不作为或腐败都可能导致整个监管体系失灵。

  第五,证券市场由于涉及多方利益,尤其与国有企业、金融机构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常常受到地方行政干预。

  今年以来,随着《证券法》的修改,有关在刑法中增设相关罪名的呼声不绝于耳。比如: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以及操纵市场行为等罪名的增加和修改。而证监会前不久也成为全国第一家开展公职律师试点的中央单位。这是否意味着股市的“刑名师爷”将要逐步到位了呢?

  曾几何时,当国内股指尚处于高位时,一切“加强监管、严刑峻法”的声音均被市场视为重大利空。然而,在泡沫已经破灭,散户亏损已成现实的今天,我们不能不说,惟有“加强监管、严刑峻法”,中国股市才能真正走出阴霾,重建信心。

  聘请一位优秀的“刑名师爷”才是当今股市最大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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