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股市评论 > 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专网 > 正文
 

股改闯关四大秘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07:21 证券时报

  本报记者 彭松

  自5月9日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正式启动以来,百日之间,先后两批46家公司相继展开股改工作,其中45家公司已通过其股改方案,已经或即将进入“G”时代。百日试点,股改前景已是越试越明。统一组织、分散决策之路证明可行,众多试点公司各类复杂情况也渐告解决。在顺利完成试点之后,全面改革即将推行,而试点中的经验和共识也应当会成为后续改革
的重要基础和指南。

  对价力度很重要

  股改试点过程中,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的多少,乃是投资者们协商的焦点所在。如果将其他各类对价支付方式都折算成最普遍应用的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送股的方式,46家公司平均的流通股东获送比例大约是10送3多一点。

  可以观察到,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流通股东要求的对价比例也略有不同。大致归纳起来,有一个2、3、4的规律,即大盘蓝筹股对价支付比例在2以上,一般性地方国企对价支付比例在3以上,而小盘民营公司大多支付比例在4以上。从最终的投票情况来看,满足这一条件的公司,流通股东赞同率也都比较高。

  而在支付对价的方式上,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直接送股成为最主流的选择。在第二批试点公司拟订方案的初期,曾经有不少公司提出过其他的一些方式,但最终在与投资者交流之后,简便明了的送股方式仍旧是绝大多数公司的最终选择。 

  在对价比例的原则确定方面,46家公司所运用的方法有一定差异。不过,无论是采用哪种算法,最基本的原则还是一条,即股改之后,流通股东利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失。而且,考虑到改革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给予流通股东一定即期利益的方案会更容易得到认可。

  充分沟通不可少

  除了对价支付力度,非流通股东、上市公司与流通股东之间的充分沟通和协商也相当重要。

  股改之后,流通股东获得了更多股份。但这更多股份是否有价值,关键的因素至少有两个,第一是这家公司的业务是否有发展前景,第二是这家公司的大股东、管理层是否值得信赖。如果这两点能够给投资者更多的信心,对价比例稍少一些,投资者也是可以接受的。

  试点过程中,绝大多数公司都相当积极主动,采取各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广泛沟通。比如登门拜访、异地见面会、网上路演、公开信、视频会议、网络留言板系统等。对于一些情况特殊的公司而言,由于受客观条件的制约,非流通股东能够直接送出的股份数量偏低,对于他们而言,沟通就更为重要了。只有通过不断的沟通,才能让流通股东更好地理解非流通股东所处的现实状况,更好的理解公司的发展前景,更好的理解公司大股东与管理层的诚意,从而愿意参与股改。

  博弈策略诚为上

  客观而言,对价到底支付多少,并没有精确的标准。很大程度上还要靠公司与流通股东之间的协商、或者说博弈来最终确定。而博弈时采取的策略,对股改方案也会有影响。

  在第二批试点中,对博弈策略的倚重体现得尤为明显。可以观察到,第二批公司出台股改方案普遍较迟,据了解,部分公司就是打算等着先看其他公司的支付力度,再做最后定夺。此外,反复修改对价方案的策略也在第二批试点过程中被广泛运用。尤其在吉林敖东的股改投票之后,修改对价的情况更是密集。

  但过于频繁修改方案的现象,也引起了投资者的一些看法。他们认为,有些公司可能是故意先拿出一个较低对价比例的方案,稍后再稍稍提高,以此作为一种心理上的策略,使股改方案更易被通过。如果真是这种做法,至少在诚意这一环就打了折扣。这种策略如果继续被广泛使用,也有可能会招致投资者的反感,结果弄巧成拙。

  多点承诺会更好

  在股改试点过程中,试点公司大股东纷纷给出了许多的相关承诺。

  在首批试点公司中,大股东的承诺还以一般的减持期限、比例为主,紫江企业则首家对未来减持股价也做出了承诺。而到了第二批试点,各类承诺已经是五花八门,有承诺最低减持价格的,有承诺最低持股比例的,有承诺每年派现金的,有承诺下跌将增持的,有承诺一年后最低股价的,还有承诺业绩增长速度的。

  这些承诺受到了投资者的欢迎。就股改而言,投资者担心的事有不少,比如股改之后非流通股份转可流通的冲击、未来盈利能否稳定增长等等,不确定性很多。而大股东的承诺,首先就有助于减少投资者预期的不确定性,进而可以体现大股东对未来的信心和诚意,使公众投资者能够安安心心的做股东。

  有了明确的承诺,公众股东对于当期对价支付比例的要求也可能会下降。而对于非流通股东而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承诺一旦做出,减少了短期套现的机会,其实也是给了自己一个踏踏实实做强主业,实现共同利益增值的环境。

  爱问(iAsk.com)
  股改 相关网页约612,000篇。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