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明:在改革和发展中化解证券行业危机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 06: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5年8月12日,“证券公司创新与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此外还有沪深证券交易所官员,国泰君安、中金公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摩根士丹利添惠、德意志银行、美林证券、野村证券和香港大福证券等境内外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的专家出席并发言。以下为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发言摘要:
一、拓展证券公司的主业空间,恢复卖方角色本来面目 证券公司是干什么的?从海外成熟市场的经验看,投资银行或者证券公司主要是为市场创造和销售产品的。无论是债券、股票以及金融衍生品,这些投资品种是由投资银行创造并销售到证券市场的。在欧美发达国家,投资银行一直被称作卖方。对应的买方则是基金、保险、年金、资产管理等机构投资者。买方业务主要利用自有资金或者客户委托资金买卖证券获取投资收益,并承担投资风险。 而我国证券公司的现状却是,承销和经纪业务日益萎缩,同时,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过度膨胀,这是一系列风险爆发的总根源。 因此,解决当前证券公司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应该是拓展证券公司主业空间,恢复其作为卖方角色的本来面目。改革股票发行中的集中申购制度,赋予优质证券公司新股自主配售的权利;改革股票交易制度,在集合竞价之外,增加一些品种或者一些大型股票的做市商交易业务。拓展证券公司主业空间,不仅包括其境内业务的空间开拓,而且应包含境外业务的空间开拓。允许国内证券公司开展海外业务,通过海外业务拓展主业空间,通过海外业务的经验提升其境内业务,是我国证券公司的一条必经之路。 二、借鉴国内外金融改革的经验,改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 我们建议,首先,按照汇金控股国有商业银行的模式,设立专门的运作机构,一方面,收购或者划拨各级地方政府拥有的大型证券公司股权;另一方面,注资增持大型证券公司。逐步形成几家国家重点扶持的证券公司,类似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银行业中的地位,从而改善证券行业的产业结构。 其次,引入海外战略投资者,有效形成证券公司董事会层面的制衡机制,从而改善治理结构。 第三,对重点扶持的证券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发行股票上市,利用资本市场改善治理结构。上市的另一个好处在于,专门机构的股份可以通过股票市场逐步退出,实现投资回收。 第四,对于高危证券公司,专门的运作机构可以作为政府指定的危机处理者,参与其重组,并适时将重组的证券公司合并、出售给重点扶持的证券公司。 三、发展才是硬道理 任何改革都会带来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 对此,我们必须坚持改革和发展两条腿走路,在坚定地推进证券行业制度变革的同时,加快证券行业发展,提高行业的整体收入水平,做大蛋糕。力争通过发展,带来新的增量利益,从而化解因改革产生的存量利益矛盾。 我们认为,迅速稳妥地解决股权分置问题、鼓励更多的机构资金入市和尽快恢复股票发行,是推动市场走出低迷的三个重要途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