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券商获专项贷款 专家对变相平准基金存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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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 01:41 东方早报 | |||||||||
越来越多的创新试点券商获得央行的专项周转贷款。昨日,继招商证券证实已获得3.5亿元贷款之后,记者获悉,光大证券也已有1.5亿元额度的专项周转贷款到账。对于主要用于投资股票的该笔贷款,券商都只做不说,但市场人士对于此种“变相平准基金”入市的做法多有质疑。 央行虽然否认了向券商注资,并表示,百亿再贷款资金是作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据悉,该笔专项周转贷款已通过特殊的方式,进入券商的专用“股票账户”,即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通过工行、建行两家商业银行的委托贷款形式,分批划至券商的银行账户中。周转贷款的期限是一年,利率是3.87%,与央行一年期再贷款利率相同。 此前,记者已从东方证券、华泰证券等几家创新试点券商获得证实,该笔专项周转贷款主要是用于投资股票,并已逐步流向股市,为股改“保驾护航”。 昨日,招商证券证实,公司于周一获得了建行发放的首期3.5亿元专项周转贷款。据称,招商证券申请了10亿元额度的贷款。 此外,记者从光大证券有关人士处获悉,首期1.5亿元额度的周转贷款也已到账。据知情人士称,光大证券也申请了10余亿元的贷款。 虽然两家证券公司的相关人士称,该类贷款主要是为了缓解公司流动性的资金问题,但也并未否认该笔资金可以用来购买股票。 据悉,监管层曾表示,搞好股改工作要做到把股改与股指稳定上扬结合起来。但对于央行该笔专项周转贷款这种“非常时期的非常做法”,市场人士也多有诘问。 按照目前的规定,银行贷款不得用来炒股,有市场人士对于该笔资金是否“合规、合法”的问题提出质疑。“央行应该是执行货币政策,承担金融机构的最后风险,现在却承担了太多其他的责任。央行再贷款不应该直接购买股票,即使通过工行、建行等商业银行来转账,还不太合规。”申万资深分析师桂浩明表示,虽然银行贷款不得违规进入股市,但现在给于券商的专项周转贷款,是以解决流动性资金为名。券商再以该类资金弥补投资股票的亏空,也就规避了相关政策及法律的规定。不过,还是有人担心,这笔贷款要求证券公司风险自负,如果投资股票亏了怎么办?那不是又给满目疮痍的券商再添亏损?如果到时候还不起再贷款又怎么办?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教授曾撰文表示,反对给一些券商提供“流动性贷款”。他认为,如果从中国券商的发展史来考虑,大多数券商是不值得救助的。很难想象对券商的大规模救助,能够使得这些对自身困境负有主要责任、本应该退出市场的券商能够奇迹般地起死回生。 他强调,央行在通过其代理机构实施必要的救助时,应该通过强大的法律部门,在拯救无过失相关利益方的同时,不停地把那些过去捞了钱、现在糟蹋了钱、于法于情难逃其责的严重过失者推到法院的被告席上。 作者:早报记者 孙立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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