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股改保驾护航 农产品保险锁上得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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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 14:15 证券时报 | |||||||||
□皮海洲 在试点公司的股改方案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成了股改方案里的一道风景线。有的承诺延长锁定期,有的承诺最低持股比例,有的承诺增持流通股,还有的提出了股份追送条款。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农产品(资讯 行情 论坛)公司的股改方案,其方案甚至完全是由非流通股的承诺构成的。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是美丽的,但如何确保这些承诺能够兑现,却让流通股股东心中悬了一块石头。因为在以往的股市里,大股东不守信用的事情太多了。例如,交大博通(资讯 行情 论坛)的四名发起人股东在2004年公司股票发行之时曾承诺,其所持有股份上市三年内不进行转让,结果仅过一年的时间,四名发起人便把自己的股份全部转让了,而四名发起人仅仅是发表了一纸公告,道歉了之。面对股改中非流通股股东形形色色的承诺,谁又能保证非流通股股东不“变脸”呢? 中国证券业协会把监督的任务交给了保荐人,规定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股改完成后,督导上市公司及其非流通股股东履行承诺。但是保荐机构不是权力部门,对上市公司没有强制约束力,即使大股东违背承诺,保荐人也奈何不了它。所以,这种督导仍难让流通股股东放心。 农产品公司的做法也许是一个比较好的经验。农产品的大股东———深圳市国资委承诺:如农产品公司股改方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在实施之日起的第12个月的最后5个交易日内,所有流通股股东有权以4.25元每股的价格将持有的流通股出售给深圳市国资委。为了确保深圳市国资委兑现承诺,深圳市商业银行出具了不可撤销履约保函,为深圳市国资委的承诺提供履约担保。一旦深圳市国资委无法履行其承诺,深圳市商业银行立即支付相关款项,保证深圳市国资委按约定价格向流通股股东买入农产品公司流通股。 深圳商业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无疑为农产品大股东兑现承诺上了一道“保险锁”,它为大股东承诺的兑现提供了最有力的保证。对此,笔者不能不为农产品公司的这种做法拍手叫好。商业银行提供保证,不仅有利于非流通股股东承诺的兑现,而且更有利于股改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农产品大股东的这种做法,值得其他试点公司学习。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