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九条进入实质性落实阶段 四季度政策暖风频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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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 08:58 证券时报 | |||
编者按:十一长假结束,市场将何去何从?在经历了9月的政策逼空行情后,四季度的政策取向无疑对市场走势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而“国九条”的逐步落实为我们关注四季度政 策动向提供了最佳视角 西南证券投行总部 田磊 种种迹象表明,“国九条”落实工作已经开始全面提速,管理层积极进取的创新态度将使后继利好政策很可能连续出台。可以预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尤其是2004年四季度,股票市场有望在多重因素交织中表现出高度活跃的积极状态。 一、积极“增资” 资本市场作为“市场”,必须遵循供需平衡的市场规律,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的前提是扩大市场资金供给。为落实“国九条”成立的六个工作组中,“鼓励合规资金入市”、“完善QFII试点”、“拓宽券商融资渠道”的妥善落实,都将促进更多的阳光资金进入中国股市。 1、鼓励合规资金入市 鼓励合规资金入市的核心是培养一批诚信、守法、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主的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 国有商业银行试点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截至目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总规模约3000亿份,相当于A股流通市值的20%,已经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中坚力量。“国九条”对我国投资基金的发展给予了更多政策上的支持和发展的条件,明确提出“鼓励具备条件的境外证券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以及“稳步开展基金管理公司融资试点”等。 四季度有望推出的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将是落实“国九条”开拓基金融资渠道的具体措施。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在一定程度上会集中于将储蓄资金有效地转化为投资性基金,不仅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渠道,而且将培育更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近期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为商业银行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奠定了法律基础。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似乎已是水到渠成之事,可以预见,年内可能有国有商业银行获准试点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当然,当前阶段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还主要是侧重发起债券型基金,对股票市场影响有限。 2、基金产品创新节后见分晓 《证券基金投资法》的实施,以及与之配套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募集运作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措施的出台,为基金产品的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节前,证监会已批准了深交所上市交易开放式基金(LOF)的方案。LOF的推出意味着我国资本市场已打开传统基金的壁垒,为交易所交易基金进入资本市场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即将于四季度推出的交易所基金—华夏上证50(资讯 行情 论坛)ETF产品,有望给市场带来积极影响。上证50ETF的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上证50指数,基金采取被动式投资策略,追求实现与上证50指数类似的风险与收益特征。ETF申购赎回采用一篮子股票换取基金单位的方式。这样,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在买卖ETF时只须判断指数涨跌,而不必再为挑选个股伤脑筋。机构投资者则可以通过买入持有ETF,迅速建立仓位,同时还可以极低成本实现组合分散。 此外,基于上证50ETF既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又可以采用一篮子股票申购赎回的特点,机构投资者可以在当上证50ETF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与基金单位净值之间存在较大偏离时,通过“在证券市场买入一篮子指数成份股→申购基金单位→在二级市场上卖出基金单位”或相反的程序进行套利。上证50ETF的推出可以有效地提高上证50指数成份股的活跃程度,而在推出初期助涨的可能性更大。 3、保险资金直接入市 提高社会保障基金、企业补充养老基金、商业保险基金等投入资本市场的资金比例,尤其是让保险资金进入市场并成为主导力量,既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也是保险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国九条”明确指出,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基金、企业补充养老基金、商业保险资金等投入资本市场的资金比例。以国务院的名义发布意见支持保险资金直接入市,这还是第一次。可以预见,有关的具体制度节后有望出台。 不过,当前阶段保险公司直接进入股市的资金规模开始不会太大。目前各大保险机构的运营资产超过一万一千亿元,按照直接入市比例为其总资产的5%估算,保险资金能够直接入市的最高规模现在可达550亿元。而且,直接投向A股市场的份额会更为有限。当然,考虑到保险基金投入股市的资金会逐步扩大,必将成为未来机构投资者的主力,相关政策的正式出台还是会对市场构成实质性的利好。更为重要的是,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首选品种将主要是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信息披露规范、成长性较好的绩优股,无疑有利于促进价值投资理念的逐步深化。 5、降低QFII门槛 从当前的市场环境与市场反应看,完善QFII试点更直接地表现为通过降低QFII门槛迅速扩大QFII规模。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国内证券市场引发了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极大兴趣,越来越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希望能进入中国证券市场,进行直接投资。但是,按2002年12月证监会颁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进入门槛比较高,把很多资信状况良好、对中国境内证券市场持有长期投资理念的境外机构拒之门外。为此,QFII多次向证监会、外汇管理局提出降低准入门槛和操作难度等要求。由证监会牵头成立“完善QFII试点”小组充分显示监管部门对此的重视和积极的态度,预计很快甚至有望在2004年内对原暂行办法实施修改。从QFII的反应看,主要希望放宽对QFII的资格要求、开设子账户、增加投资额度等。 最有可能率先获得兑现的是降低现行“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的QFII申请门槛。事实证明,这条规定把不少专门致力于投资境内股市的境外小型专业投资公司尤其是亚洲中小投资机构排除在外。在已经获得资格的21家QFII中,除了几家日本大型证券经营机构外,没有一家亚洲周边其他各国的投资机构。事实上,亚洲中小型投资机构对于中国境内股市更为熟悉,应该具有比其他地区更大的投资兴趣,他们的进入可以更为有效地加强境内股市的活跃度。 其次,降低本金汇出的门槛,有助于真正落实“直接吸引海外机构投资者来投资于A股市场”的目标。从已获得资格的21家QFII看,绝大部分都是实力雄厚的外资券商。它们投资在A股市场的资金大都不是本身的资金,其运作形式更类似于国内券商的经纪业务,向海外机构投资者推介A股,海外基金经理才是最终的投资者。海外基金经理之所以不直接申请为QFII,最主要的原因是资本进出的管制。外汇局日前表示,欢迎并支持更多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如基金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机构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长期投资者提出QFII申请。由此判断,对于QFII资金汇入汇出的管理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修正和调整。 此外,原《暂行办法》中规定的QFII投资额度限制、境内证券投资比例、开设子账户等内容,也都可能有所放宽。虽然,在完善试点的初期阶段,QFII整体规模出现飞跃性增长的可能性并不大。但从长远看,QFII应该是不逊于国内基金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国内基金公司管理的资金总规模有3000多亿元,而迄今为止,21家获得QFII资格的境外机构总投资额度仅27.25亿美元,对于QFII的松绑政策有望对市场产生较大的积极效应。 6、开拓券商融资渠道 “国九条”明确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筹集长期资金。完善证券公司质押贷款及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办法,制定证券公司收购兼并和证券承销业务贷款的审核标准,在健全风险控制机制的前提下,为证券公司使用贷款融通资金创造有利条件。这是迄今为止,政府首次清晰地界定券商拓展融资渠道的各种路径。为此,还由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特别成立“拓宽券商融资渠道”工作小组,充分显示出政府对券商迅速做大做强的迫切心情。 2003年8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台了《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并于9月2日又发布了与之配套的《证券公司发行债券申请文件》等5个文件。2004年上半年,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海通证券和长城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成为首批获准发债的券商,通过发行债券募集了约42亿元的资金。7月6日,中国证监会又下发通知,核准光大证券定向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7.6亿元。可以预见,发债将成为当前阶段下券商争取融资的一条重要渠道。 值得关注的是,“国九条”提出的“将制定证券公司收购兼并和证券承销贷款的审核标准,在健全风险控制机制的前提下,为证券公司使用贷款融通资金创造有利条件”。这将有利于促进处于行业龙头地位的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整合行业资源,做大做强。而且,从经营风险相对较小的投行业务上实现证券机构从银行贷款融资的突破,显然也最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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